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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房地産稅可能按套徵收按面積收官員受不了

  • 發佈時間:2015-03-05 07:59: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鄒春霞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賈康:房地産稅可能按套徵收 按面積收官員受不了

  房地産稅立法草案已在內部制定 賈康認為,房地産稅最晚于2017年實施

  前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在回應有關房地産稅的提問時説,中國怎麼開徵房地産稅,仍在研究的過程中,總的説來由人大牽頭,財政部配合,過程要非常謹慎。近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接受北青報專訪時透露,房地産稅立法草案內部一直在做。

  賈康

  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多年專注房地産稅研究,出版《房地産稅離我們並不遠》。

  房地産稅最晚應于2017年兩會後實施

  北青報:去年兩會,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提出房地産稅立法正在推進,歷經一年多,現在有沒有新的進展?

  賈康:現在比較關鍵的事情,是什麼時候將房地産稅法正式納入全國人大立法程式,儘快開始一審。

  北青報:今年可以納入立法程式嗎?

  賈康:按照各個方面的表態,應該是這樣。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去年,傅瑩女士作為人大發言人,明確表態儘快納入立法程式。過了一年,今年兩會在即,按道理來説應該是有這樣的動作。

  北青報:要走程式的話,立法的草案已經在準備?

  賈康:有所準備,內部一直在做。

  北青報:有媒體報道,房地産稅最快2016年實施。

  賈康:中央政治局要求,財稅改革的重點和基本事項應在2016年做出來。按照這個節奏要求,有一個推測,今年應該啟動立法,最理想的情況下這個立法程式要走一年,一審二審三審。一審之後,要徵求社會意見,在各種意見於討論中吵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下,搞不好會推到四審,那麼這一年可能走不完程式。希望能走下來,但很有可能會走不下來,就會順延到2016年,最晚應是推到2017年,在2017年兩會上經全國人大審議批准,通過後開始實施。這樣才能符合中央關於改革時間表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説,房地産稅也是“等不起”的。

  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産稅並非只能擇其一

  北青報:房地産稅,公眾的理解可能就是把土地和房産合在一起徵稅?

  賈康:房地産合在一起是不動産,放在一起作為徵稅對象,是市場經濟發展中,已經有相對成熟國際經驗的制度。在漢語的表述中,房地産稅和房産稅説起來兩者有區別,但實際上指的都是消費住房保有環節上,實施改革從無到有來徵收的這個稅種。

  北青報: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並無房地産稅的概念,房地産稅與之前説的房産稅有什麼不同?

  賈康:房産稅,是1986年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依照暫行條例開徵的稅種,當時規定個人住房免納房産稅。怎麼樣讓它從無到有?曾有開徵物業稅的設想。為找到一個相對容易操作的便捷路徑,那時候認為房産稅就是可以利用的一個實操框架。所以説,我國近年先後稱呼的物業稅、滬渝試點的房産稅、要加快立法的房地産稅,實際上指的就是一回事。

  北青報:你參與了房地産稅立法的前期討論,大家爭議的熱點包括這一條吧?

  賈康:熱點有若干。包括房地産稅和70年的土地出讓金可以一起收嗎?在國有土地上徵收房地産稅有法理依據嗎?這兩個問題,是我接觸到的最會引出憤憤不平情緒的爭議之處。有人説,我房子裏包含著70年的土地出讓金,你再每年徵稅,重復徵收合理嗎?老百姓一聽往往就會很生氣。另外,我接觸到的情況是有很多人在説,別的國家徵收這個稅可以,因為別國的土地是私有的,而中國的城鎮土地是國有的,在國有土地上徵個人的房地産稅,法理上説不通吧?

  北青報:應怎樣理解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産稅的關係?

  賈康:土地出讓金的性質不是稅而是租金。另外國家還可以憑藉政治權力依法開徵針對房地産(不動産)的稅收。所以租和稅是可以合理匹配的關係,並不互相排斥地二者只能擇其一,一國制度設計應該使它們並行不悖地適應整個調控體系的優化。另外,多種稅、多環節、多次徵這種複合稅制本身就包含重復徵收因素,這裡的“真問題”是重復得是否合理的問題。

  房地産稅應明確“調節高端”

  北青報:公眾一直擔心房地産稅會增加個人的負擔。

  賈康:房地産稅作為一種直接稅,它的稅收負擔,按照理論框架應該更多落在有支付能力、比較富裕的社會成員頭上。

  北青報:這一點涉及房地産稅的立法框架?徵收的時候面對的重點對象應是高端人群?

  賈康:對,房地産稅在中國立法過程中,應該儘快明確“調節高端”的路線,讓社會大眾吃定心丸。

  北青報:那麼高端的範圍可能會如何確定?

  賈康:這裡有兩個技術路線。一個技術路線是第一套房可以排除,剩下的可以徵稅。第二個技術路線是按照每人平均平米更精確,不管是多少套房,扣除一定的每人平均平米後再徵稅。

  北青報:這兩種方案你傾向於哪一個?

  賈康:按照每人平均面積還是家庭擁有房屋套數徵稅,這是房地産稅制度設計中爭議最多的環節之一。

  具體是按套還是按平米?説起來,按套更寬鬆。如果第一套房不徵稅,第二套房是不是也可以稅率從低?就中國現在的普遍情況和民眾心理來看,第二套房可以説是“自己給自己買的商業化社會保險”,徵收稅率從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對於第三套、第四套,乃至更多套的房子,不應該再給予稅收優惠了。

  如搞普遍徵收體制內官員也不會接受

  北青報:但第一套房子有80平米的和200平米的,顯然是不一樣的。

  賈康:這需要有“開明”一些的考慮。簡單、形式上最公平的辦法,是按照美國的辦法,不做任何扣除,只要是住房,有一平米就徵一平米,但這種方式不適合中國,別的不説,體制內的人都受不了。

  北青報:為什麼體制內的官員接受不了?

  賈康:體制內的公務員,不受勞動法保護,工作“白加黑”、“五加二”非常辛苦,辛辛苦苦這麼多年,最實惠的是在房改以後,有了一套房,比如在北京,可能是在地段比較好的地方有個100多平米的房子,同時現在一個月收入也才幾千塊錢。如果房地産稅見一平米徵一平米,體制內的官員肯定接受不了。

  北青報:此前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有人認為是失敗的,沒看到對房價立竿見影的影響。

  賈康:我不同意這樣的看法。首先要肯定這個破冰、試水的作用。一開始要先建框架,柔性切入,不是沒影響,但對房價的影響,不那麼顯著,但以後是有可能趨於越來越顯著的。

  北青報:一方面希望房地産稅柔性切入,使其力度有限;另一方面,我們又希望房地産稅成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來源,這不矛盾嗎?

  賈康:其實不矛盾。有聲音説,剛開始收一二十億的房地産稅,不算什麼東西,所以沒用,這不對!這是剛剛切入,要看到以後的潛力,一開始的時候主要是建立制度框架,發揮調節引導的作用,同時也會帶出以後越來越有把握組織收入的功能。要看得長遠些。

  北青報:這中間可能存在什麼難題嗎?

  賈康:我看不出來有什麼過不去的問題。

  北青報:地方財政稅收多了,那給政府交的費是否可以少些?

  賈康:對,另外一些東西應清理、整合。目前我國實際開徵的18種“正稅”裏面,與房地産相關的就至少有10種,都應在全面改革視角下作合理協調——收費或許要在清理中間取消,或許要歸併,或者某些收費負擔需要調減。

  房地産稅未來也可能擴大到農村

  北青報:讓房地産稅成為主體稅源,會不會成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

  賈康:不是讓它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包打天下,還有其他稅。中國一些主要的城市區域,若干年後房地産稅可能成為最主要的地方收入來源之一。

  北青報:房地産稅會怎樣成為主體稅源?

  賈康:它會自然而然地成為主體稅源。中國的發展大勢,是未來還要有4億人左右從農村居民變成城市居民,要在城市定居都要有房。建成區域會擴大,城市居住的人會翻倍,每人平均收入會上升,他們的住房形成的稅源,對公共金庫作出的稅收貢獻,一定是不斷上升的。

  北青報:會有人不斷進入城市,但大部分人都只買一套房,房地産稅會面臨枯竭的狀態嗎?

  賈康:不可能枯竭。只買第一套房,不買第二套房,這不符合每人平均收入上升大趨勢和人的需求本性。退一萬步説,假如真的普遍出現所有人都只買第一套房,那麼可以再修改稅法,根據情況,從一開始第一套房的不徵稅,可以變為根據每人平均多少平米徵稅的辦法。

  我認為我國在可以預見的很長時期內,可能需要堅持住房保有環節稅收只是調節高端。但應一起覆蓋高端的增量和存量,在按照住房的市場評估值為主要計稅依據進行徵收的情況下,可採用漸進的模式,逐步擴大到居民存量住房的更大範圍,即適當放低“高端”的具體界限,更遠的未來,也不排除擴大到農村地區。

  不會通過徵稅讓小産權房完全合法化

  北青報:此前徵求意見的稅收徵管法,提出個人統一稅號,這是提前佈局房地産稅嗎?

  賈康:統一稅號最直接的作用是為以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鋪墊,個人所得稅是對一個個人,房地産稅是對家庭,但管理上,也會憑藉稅負有相通之處。

  北青報:如果確定按家庭、按套徵收,徵稅的房屋價格基數要怎麼確定?

  賈康:這就是“稅基評估”問題。應在徵稅前進行不動産登記,把全國房屋的基本數據摸清楚,評估稅基的時候,可以按照物業稅模擬空轉的經驗,在電腦裏設計好軟體,將住房的相關數據輸入電腦,自動生成評估結果。模擬空轉的時候,是分三種不同的類型:製造業的、商業的和消費住房,不同類型,有不同指標體系。消費住房很重要的是要參考市場價值,處理地段因素、朝向因素等各種複雜的因素來作綜合評估。

  北青報:保障房會怎麼考慮?

  賈康:我認為對保障房不應該徵稅,保障房其實就應定位為公租房和共有産權(有限産權)房,沒有必要徵稅,它們已經是作為低中收入者的社會保障來提供了,只有商品房、完全産權房才應納入房地産稅徵管收範圍。另外,在很長一段時間以內,也不要涉及農村宅基地上的農民自住房。

  北青報:那小産權房呢?

  賈康:小産權房的問題有待進一步理清。這一次的不動産登記會倒逼出小産權房的分類解決方案。

  北青報:不會通過房地産稅徵收讓小産權房合法化?

  賈康:不應存在這個“一刀切”處理方案。總體來説,小産權房在既有情況下,主要是農村集體土地上個人宅基地上的房子,以及一些跳過徵地環節直接進入市場交易、名為小産權實為買主無産權的房子。只有小産權房在分類處理清楚後,對那些處理成商品房的真正的産權房,在那個時候,再按照法律去覆蓋徵稅。

  文/本報記者鄒春霞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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