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長城:文化産業亟需法律保護
- 發佈時間:2015-03-05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彭長城代表:文化産業需“遊戲規則”保護
“近年來,各級主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文化産業政策法規,但是缺少一部總的法律來明確和規範文化産業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全國人大代表、讀者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彭長城表示,若要將文化産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統一起來,必須儘快制定文化産業發展的“遊戲規則”。
彭長城代表分析説,目前,文化産業在我國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由於相關立法進程的滯後,致使文化産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一些“規則性硬傷”。“比如,管理部門職責不明確,在一些領域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文化企業作為文化産品的生産者,企業法人主體地位不明晰,導致文化企業融資困難、市場交易行為不規範等等。”彭長城代表告訴記者,文化産業具有經濟與文化的雙重屬性,政策和規章制度既要關注文化屬性,也要關注文化産業的經濟屬性。
彭長城代表認為,相對工業企業來説,文化企業最大的資産就是企業自身的品牌,但是目前在品牌評估方面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和約束,致使很多企業的品牌優勢難以轉化為産業優勢。
為此,彭長城代表建議,應儘快制定出臺文化産業促進法,明確政府管理部門的職責,保障文化産業從業者和文化産品消費者權益的同時,打造公平、規範、有序的文化産業發展環境。他表示,健康、完善的促進機制必將催生出更多優秀的文化産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經濟日報記者 陳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