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3-02 20:51:5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提出嚴格規範減免、緩徵、停徵和取消收費基金管理,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清理規範收費基金。此外將加快推進收費基金立法,規範徵收行為。
通知指出,新設立涉企收費基金項目,必須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取消或停徵收費基金項目,必須按照設立收費基金項目的管理許可權予以批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一律不得自行減免、緩徵、停徵或取消。收費基金的執收部門和單位未按規定批准,一律不得自行減免、緩徵或停徵收費基金。
與此同時,通知要求各地區將已公佈取消、停徵和減免的收費基金逐項落實到位,特別要落實好對小微企業、養老醫療服務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等減免收費基金的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服務業和就業創業的支援。要按照實施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氣的收費基金,按規定取消、停徵有關收費基金項目。
通知還提出,財政部將積極推動制定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條例,全面加強收費基金等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範徵收行為。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加快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收費基金徵收的法律依據。各地區要加強收費基金等非稅收入地方性法規建設。通過加快和完善立法,將收費基金管理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做到于法有據、依法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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