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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價格改革要找準市場與民生平衡點

  • 發佈時間:2015-02-28 20:36:2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2月28日電(記者趙超)春節剛過,國家發展改革委一天之內同時宣佈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航空煤油出廠價格機制。雖然兩項改革與百姓生活都不直接相關,但這樣的價格改革速度,還是讓不少人産生“全面漲價”的擔心,更對其可能間接影響民生感到憂心。

  其實,價格改革的目的從來就不是漲價,最終是為了完善現代市場體系。讓市場決定價格,可以推動市場競爭,讓要素合理流動,撬動社會資本投資。

  通過改革,目前一般競爭性行業絕大多數實現了市場定價,難啃的“硬骨頭”集中在水、電、氣等涉及壟斷的行業。這些行業關係國計民生,如果不進行價格改革,壟斷壁壘就難以有效破除,多數生産者、消費者就難以獲得市場競爭帶來的利益。同時,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關的藥品、醫療等産品和服務價格也具備了全部放開的條件,但還要與相關配套改革一併推出。

  梢栽ぜ,接下來的價格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價格放開後可能會導致囤積居奇、價格欺詐、橫向壟斷等行為,既損害消費者利益,又破壞市場競爭環境。

  因此,面對重大價格改革,一定要找準市場與民生的平衡點,既要保證市場的良性運作,也要讓百姓在市場競爭中享受到物美價廉的産品和服務。

  找準平衡點要抓住有利時機。國際大宗商品價格下跌,新能源迅猛發展,是能源價格改革的良好契機;招標採購平穩運作,社會保障覆蓋面增加,民營資本源源進入,是服務産品價格放開的前提。抓住這些時機進行價格改革,影響範圍小,影響力度低,社會接受度強,能夠使改革順利推進。

  找準平衡點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隨著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政府的定價權越來越少,監督責任則越來越大。要通過“看得見的手”,強化價格監測,通過制定規則規範各類價格行為,防止市場主體濫用定價權,有效應對非正常價格波動,打擊各類價格違法和價格壟斷行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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