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修訂5年期國債合約及交易交割細則
- 發佈時間:2015-02-27 17:49: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2月27日電(記者潘清 陳雲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27日發佈修訂後的《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以及《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細則》。在提高合約最小變動價位的同時,對最低交易保證金及漲跌停板幅度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根據修訂後的相關規則,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由0.002元調整為0.005元;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可交割券範圍由“合約到期月份首日剩餘期限為4-7年的記賬式附息國債”調整為“合約到期月份首日剩餘期限為4-5.25年的記賬式附息國債”;最低交易保證金由1.5%調整為1%,交割月份前一個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5%,交割月份第一個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結算時起,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2%;漲跌停板幅度由±1.5%調整為±1.2%。
其中,最小變動價位的調整將於2015年3月16日結算時起實施;可交割券範圍、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調整適用於新上市合約,已上市合約仍按照2014年11月3日起實施的《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細則》執行。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國際市場看,10年期國債期貨和5年期國債期貨是兩個最重要的國債期貨産品。中金所此次將5年期國債期貨新上市合約的可交割券剩餘期限範圍調整為4-5.25年,可為中期利率提供更加準確的價格發現和風險對衝工具,與後續即將推出的10年期國債期貨共同構成佈局合理的産品體系。
山桓釗範圍調整後,5年期國債期貨最便宜可交割券將由7年期國債轉變為5年期國債,價格波動幅度有所下降。
在調整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同時,中金所將最小變動價位由0.002元調整為0.005元,有利於增加每檔價格的報價深度,提升市場效率,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功能進一步發揮。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5年期國債期貨産品規則調整是中金所落實新“國九條”關於“逐步發展國債期貨市場”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中金所將密切跟蹤市場反應,在嚴控市場風險的同時,加強投資者教育和市場培育,深化市場功能發揮,進一步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的國債收益率曲線,推動實現期貨市場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