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業績頻變臉 監管應重拳出擊
- 發佈時間:2015-02-27 08:17:5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安 寧
隨著2014年上市公司年報業績預告的陸續發佈,新股業績“變臉”的大戲又再次上演。數據顯示,截至2月23日,共有110隻次新股明確預告了年報業績,其中39隻次新股預告可能出現業績變臉,“變臉”幾率超過三成,更有剛剛上市的新股預計一季度業績將下滑。對此,筆者認為,對於那些業績“變臉”,特別是業績大幅下滑的企業,監管部門應嚴格核查企業是否履行了資訊披露責任,如果涉嫌違規,必須嚴懲。
上市公司業績“變臉”的現象在A股市場並不少見,但對於上市不到一年即業績“變臉”的股票,應引起警惕。
如果新股在掛牌前對業績可能會出現下滑的情形履行了資訊披露義務,而事實“不幸”被言中的話,也在情有可原之列,至少投資者已知根知底。但是,如果最終的結果出入較大,比如預計業績會盈利而“回報”投資者的卻是虧損,那就值得好好研究了。
與新股發行時的火爆搶購相比,新股業績“變臉”無疑打擊了投資者對新股的信心。因為在大批的“變臉”背後,上市公司及其保薦商有涉嫌聯合包裝之嫌。尤其是上市首季即虧損的公司,其上市前亮麗的財務報表,被粉飾的跡象更加明顯。
當然,我們也看到,監管部門正不斷加大對新股業績“變臉”的打擊力度。特別是針對業績出現大幅下降或虧損的情況,監管部門都會要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對業績下降原因,以及是否嚴格履行了資訊披露責任進行核實。此前,也有因對業績下滑資訊披露不夠,有上市公司、保薦機構以及保薦代表人被採取監管措施。
但是,為何每到季報、年報披露之時,業績“變臉”公司仍然是層出不窮?
筆者認為,新股的業績“變臉”一部分是情有可原,但也不乏一些抱有僥倖心理,通過粉飾業績、過度包裝而上市的企業,對於這樣的企業必須要重點核查並嚴厲處罰。
一方面,從保護市場與投資者角度出發,監管部門有必要強化監管。對於新股上市後的業績“變臉”,應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相關公司要解釋清楚為什麼業績“變臉”。如果公司在IPO時給出的盈利預測與上市後的實際情況差距過大,應給出有説服力的解釋。如果發現上市公司是採取包裝粉飾業績的方式欺詐上市的,應強制其退市並賠償投資者損失。如果不存在包裝上市情形,也要對其上市前忽悠投資者的行為進行處罰。
另一方面,強化保薦機構的責任。作為保薦機構,為市場把好上市公司品質關,不僅是其應盡的職責,更是其義不容辭的義務。但眾多“變臉”的次新股卻説明,保薦機構在“保護”了自身利益的同時,並沒有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甚至有些與上市公司聯合起來粉飾業績,過度包裝上市。對於這樣的保薦機構,一旦查出應嚴懲。
此外,筆者認為,新股業績的“變臉”現象,也為市場的爆炒行為敲響警鐘,今後投資者在炒新時,更要保持一份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