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跨行政區劃法院第一案開庭
- 發佈時間:2015-02-25 06:07:3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月10日上午,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敲擊聲,全國首批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北京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試點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第一案”。原告中鐵十六局路橋公司因不服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政府對涉及該企業的一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將其告上法庭。
據了解,2014年7月15日,一工人在進行硫酸銨裝車作業過程中,被傳送帶電纜電擊身亡。事故發生後,被告密雲縣政府授權縣安監局組織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這份《調查報告》分別認定了包括中鐵十六局路橋公司在內的各方應當承擔的責任,並提出了處理建議。其中指出,中鐵十六局路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在將本單位庫房出租過程中,雙方並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産管理協議,在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産管理職責。對此,密雲縣政府于2014年8月26日作出《批復》,同意《北京王某運輸戶“7·15”一般生産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當日庭審中,在各方當事人陳述訴辯主張的基礎上,審判長根據整理的4個爭議焦點組織各方當事人陳述事實觀點和法律意見。針對安監行政批准案件的特殊性,法庭要求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逐一結合證據發表意見。約一個半小時後,審判長再度敲響法槌,宣佈休庭。
據了解,擔任該案審判長的是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在存,而被告方則由密雲縣副縣長郭鵬出庭應訴。
“從今天由我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開始,四中院各位院庭長將作為資深法官直接參與合議庭行使審判權,並將案件辦理作為院庭長的主要工作,落實院庭長辦案的常態化。”吳在存説。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北京市整建制改革試點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在當天的庭審中設置了法官助理席位,負責查明當事人身份、宣佈訴訟權利義務等工作。除此之外,大部分庭前準備工作,如舉證指導、證據交換、歸納爭議焦點等,均由法官助理完成。
“今天庭審的訴訟環境透明、有序、公開。整個庭審節奏緊湊、條理清晰。”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於安認為,這種訴訟環境有利於當事人客觀地表達自己的意願。
“北京四中院成立當天就開始受理案件。截至1月30日,履職首月共受理各類案件182件,其中,行政案件98件,佔53.8%。”庭審結束後,吳在存院長告訴記者,建院一個月來的案件受理中,行政案件成為收案的主體,凸顯出該院“以行政案件為主”的收案特徵。同時,案件受理以區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增幅明顯。
跨行政區劃法院是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依法設立的管轄區域不與行政區劃重合的法院。目前,我國已在上海、北京設立了兩家跨行政區劃法院,試點審理跨行政區劃案件,旨在推動解決長期以來我國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確保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北京四中院的改革是樣板示範,其最突出的特點就是行政案件的集中審理。”於安認為,“跨區域集中審理,將成為今後審理行政案件、保證案件審理公正性的一個方向。”
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對此,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應松年表示,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立案難、受理難等方面問題,隨著跨行政區劃法院的陸續開庭審理,將有效推動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進而促進政府部門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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