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提出小型無人機監管草案
- 發佈時間:2015-02-17 01:30:37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華盛頓2月15日電 (記者林小春)美國聯邦航空局15日提出監管草案,對小型無人機的飛行做出多種限制,包括飛行不得離開操作人員視線範圍,不得從無人機上扔物品等。這意味著無人機快遞可能短期內不會在美國成為現實。
這份監管草案適用於重量25千克以下的無人機,它限定無人機只能在白天飛行,且全程都必須保持在操作人員的視線範圍內,飛行高度不得超過150米,飛行時速不得超過160公里,不得從人頭頂上飛過,不得從無人機上扔東西,遇到飛機必須避讓,如果有可能危害其他航太器、人員或財産,必須中止飛行。此外,小型無人機都必須避開飛機飛行路線和飛行限制區,必須遵守有關臨時限飛令。
無人機操作人員也必須滿足有關資格:年齡至少超過17歲,通過了航空知識考試,獲得了美國聯邦航空局無人機操作人員資格證書,資格證書每兩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須參加航空知識考試。但小型無人機操作人員無須持有私人飛行執照,沒有飛行時間或醫學檢查的要求。
這份草案對一些關鍵問題仍持有一定的開放態度。比如,如果可以讓無人機離開操作人員的視線,那麼應該做出怎樣的限制?對於2千克以下的“微型”無人機,是否有必要為它們設立一個新類別,採取更寬鬆的監管措施。美國聯邦航空局説,將會就此徵求美國民眾的意見,再做出最終決定。
白宮發表的聲明説,無人機是一種潛在變革性技術,可應用於農業、執法、沿海安全、軍事訓練、搜救、醫療急救支援等多個領域。
目前,只有得到美國聯邦航空局許可的少數公司,才可以在美國操作無人機進行商業服務飛行,而美國國會要求2015年10月起美國空域對無人機開放。
2013年底,美國電商巨頭亞馬遜宣佈它正研究用小型無人機快遞小件包裹的計劃,引起業界關注。另外,美國達美樂比薩公司也嘗試過用無人機運送比薩餅。美國媒體還報道説,谷歌公司也在進行無人機送貨的研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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