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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社交網路不該成抄襲的法外之地

  • 發佈時間:2015-02-15 06:5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 安 之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公眾號,請做守規矩的玩家

  走在馬路上,如果有人朝你亮開衣襟壓低聲音説一句:“偷了個iPhone6要嗎?”絕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大概都是不理不睬地走開。但如果把贓物換成朋友圈或者微網志上分享的文章,那可就不一定了。有媒體將如今的社交網路生態稱為“一人原創,99個抄襲”。一月以來,包括個人賬號與大V,媒體公眾號之間,一系列關於原創與抄襲的爭執也不絕於耳。在網際網路上,有八成用戶和你一樣,閒來無事刷刷朋友圈和微網志已經成為習慣,也在不知不覺間,為“偷來的東西”點了讚。

  社交網路為何成為“抄襲高發區”?一方面,社交網路口口相傳的病毒式行銷方式,讓無數草根個人生産出來的優質內容能夠得以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自媒體由此應運而生,大量新鮮熱辣的原創“李逵”由此雲集在朋友圈和微網志,它們成為讓抄襲者覬覦的“富礦”。而在另一方面,和傳統紙媒時代相比,網際網路讓抄襲的成本低到塵土裏,網上搜索一下,複製黏貼一按,照片浮水印一切,“李鬼”就此誕生,甚至比“李逵”還要精美。

  但更重要的是,新的商業模式成為了抄襲者肆無忌憚的“動力”。無論是微信公眾號還是微網志行銷號,其實現在的生存方式還是當年打鼓説書賣十三香的老一套,先匯集起足夠多關注的人群,再通過貼在文章最後的廣告或者改頭換面的網路行銷謀得利潤。有業內朋友告訴筆者,手握一個粉絲十萬的公眾賬號,“一年收入起碼百萬”。但這樣的方式,也就讓公眾賬號必須時時能拿出幹貨吸引眼球,對於原創力不足的公眾賬號來説,真金白銀在上,“拿來主義”比起苦哈哈的字斟句酌,當然是“投資少見效快”。

  在用戶這方面,大部分人是通過朋友圈的分享或者微網志轉發看到資訊,原始出處早已不可考,很難有能力和精力來分辨自己看到的到底是一手原創還是二手抄襲;還有些人明知有些“大號”抄襲起家,卻想著“反正它們更新得快、看著爽”,“好文章莫問出處”,也缺乏正版意識。讀者滿不在乎的態度,也成了抄襲者肆無忌憚的“幫兇”。

  面朝鍵盤手握滑鼠的草根生産者們,幾乎無法阻止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被人一把抱走。社交網路紛繁浩雜,誰動了我的原創?除非24小時不停地檢索關鍵詞,否則根本得不到答案,即使真的知道勞動果實被公眾賬號抄襲,投訴維權之路也繁瑣又艱難,“平臺不理,讀者不管”,於是再無可奈何也只能聽之任之。有個在網上畫插畫的小夥伴説起這事一臉苦笑:“一開始為了防抄襲,只能在圖上打巨大的浮水印,甚至打在人物的臉旁邊,但還是要被拿走,後來乾脆不打浮水印,憑著興趣畫畫算了。”

  抄襲成風,涼的是千萬作者們的心。眼看著本屬於自己的利益被赤裸裸地奪走,只能磨損他們的積極性,畢竟沒有人願意日復一日地給他人作嫁衣裳。劣幣驅除良幣,最終帶來的只能是創造力的衰弱,抄無可抄之後,習慣了“我就看看不説話”的讀者,又該看點什麼?

  抄襲問題怎麼解決,恐怕唯一能起到作用的還是社交網路的運營平臺,畢竟責任和義務是相對的。通過海量資訊到達,服務到府也收穫了足夠多的用戶量和知名度。但“打擊抄襲,保護智慧財産權”這句話説來簡單,卻要有一整套方便於操作的機制。

  拿朋友圈來説,儘管微信方面已經開放了原創保護機制,對申請了原創聲明的群發文章可在用戶轉發時自動標注出處,但這一功能只對媒體公眾號開放,而個人公眾號則被排除在外。雖然他們可以選擇申訴,但流程進行到哪一步,究竟如何判定卻沒有明示。此外,標注出處並不等於就可以隨便引用,如何向原創者付費,稿費標準如何確定,這些問題都需要服務商們定出一套遊戲規則,並且用技術手段加強管理,讓公眾號們真正成為守規矩的“玩家”。

  社交網路不該成為抄襲者逍遙自得的法外之地。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保護原創,不僅是保護創造熱情,也為未來基於優質內容的種種商業變現提供良好的基礎。(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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