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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和理財混銷易被誤導

  • 發佈時間:2015-02-14 13:29:25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劉英潮)春節將至,本市多家銀行推出了各種誘人的促銷贈禮活動,一些基層網點大廳儼然成了小型“年貨市場”。而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銀行把一些保險産品和銀行理財産品混在一起促銷,有的市民誤把保險産品當成了銀行新型高收益理財産品。

  記者連日來走訪本市多家銀行網點發現,多家銀行針對準備假期出行的客戶力推多種保險産品,贈品包括食品以及裝幀精美的人民幣紀念冊。在一些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用多種贈品推介分紅型“銀保理財産品”。一些老年客戶被告知每年存1萬元,連存3期,固定收益能達到5%以上。而當有客戶進一步想了解資訊時,卻發現部分産品並沒有任何正式的宣傳單。在接受記者的隨機採訪中,有的老年人誤把保險産品當成了銀行理財産品。

  據國內權威金融專業研究機構調查銀行服務資料顯示,2014年有31.94%的消費者在銀行購買理財産品時,被誤導購買了其他金融産品。其中,保險産品是經常被當成銀行理財産品向消費者進行誤導銷售的,佔比高達31.95%。

  業內人士提示消費者誤買銀保産品後,要重視退保機會,一次是15天的猶豫期,即保險合同簽訂15日內,如果後悔,可以要求退保,本金可以取回。另一次是客服人員的回訪,在購買保險後,客服人員會致電詢問是否反悔,此時可以提出退保。法律專業人士也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推銷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定要多閱讀書面資料,在簽訂合同時更要仔細閱讀合同中的內容,明確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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