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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靜:騰訊“遮罩”事件:別因“任性”讓消費者受傷

  • 發佈時間:2015-02-13 08: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騰訊“遮罩”事件的背後,是網際網路巨頭之間的暗戰與角力,從中不難看出其在制定遊戲規則時的傲慢和對用戶體驗的漠視。網際網路思維的核心是用戶體驗,不去完善産品而只是築起高墻,不僅競爭雙方會兩敗俱傷,還可能破壞目前生機勃勃的創新環境和中國移動網際網路的國際競爭力

  遮罩支付寶紅包、微店賣家支付寶交易,遮罩天天動聽、蝦米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的微信分享……閉門謝客成了這幾天騰訊微信的主旋律。有網友戲稱,“2015年最任性的産品非微信莫屬。”

  儘管騰訊方面先後以“少數第三方平臺連結分享涉及假貨售賣、虛假紅包”、“阿里巴巴在網上支付開放不對等”、“限制第三方音樂軟體”等理由予以回應,對是否出於商業利益考慮不予置評,但在微信這一長串遮罩名單中,除了“躺槍”的網易雲音樂,其他産品都來自阿里巴巴。

  在相互遮罩這條路上,騰訊和阿里巴巴可謂“駕輕就熟”。從2013年微信遮罩淘寶行銷、淘寶遮罩微信分享連結開始,到去年11月微信遮罩快的打車紅包,本以隨時隨地獲得資訊、分享資訊為最大優勢的移動網際網路,赫然被割裂成兩張網:騰訊網際網路和阿里巴巴網際網路。“遮罩”的背後,是兩大網際網路巨頭的暗戰與角力,夾縫中無所適從的用戶則對移動網際網路的前路憂心忡忡。

  其實,這一波來勢洶洶的遮罩正來自於網際網路巨頭們馬不停蹄地所謂“生態系統建設”。拿騰訊來説,先把微信當成掌握流量的“超級入口”,之後用微信紅包打通移動支付的“瓶頸”,再之後,打車軟體、點評網站、B2C電商乃至網路文學……通過一系列大手筆的投資,騰訊希望將消費者在移動網際網路上的各種應用場景都招致自己麾下。在這張龐大的網中,最核心的資源是用戶從各種傳統渠道遷徙到微信的社交關係鏈。對於以支付寶錢包和手機淘寶為核心編織自己的一張網的阿里巴巴來説,缺乏的正是這樣的社交基因。

  即使從商業上可以理解騰訊的動機,但此番“一大波遮罩襲來”,還是讓用戶很“受傷”。過去明明可以方便使用的功能,僅僅因為服務商的利益考量就被一禁了之,從中不難看出網際網路巨頭們在制定遊戲規則時的傲慢和對用戶體驗的漠視。

  然而,移動網際網路的“戰爭”不管多麼硝煙瀰漫,普通用戶不管處於多麼弱勢的地位,巨頭們也絕不能將綁架用戶利益、阻礙用戶使用競爭對手産品,作為自己佔領高地的“殺手锏”。

  從法律角度看,用戶與網際網路巨頭之間的關係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對企業提供的服務享有查詢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也規定,“無正當理由,擅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産品或者服務實施不相容”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於已經殺紅了眼的網際網路巨頭們來説,指望他們幡然悔悟、重新敞開懷抱並不現實。政府有關部門應從保護用戶正當權益的角度出發,滌清移動網際網路目前的競爭秩序。比如,針對此次遮罩事件,應要求騰訊在限期內對遮罩理由做出説明,同時由第三方判斷這一理由是否成立。畢竟,隨著騰訊、阿里巴巴、百度3大巨頭體量的不斷擴大和在移動網際網路中服務的不斷延伸,如果任由其將用戶視作手中的籌碼畫地為牢,受到損失的不僅僅是普通消費者、數以千萬計的獨立服務提供商和創業團隊,還有網際網路市場的良性運作機制。移動網際網路強者恒強的“馬太效應”儘管難免,但競爭必須有序,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挾流量以令諸侯”。

  網際網路思維的核心是用戶體驗。不去完善産品而只是築起高墻,不僅競爭雙方會兩敗俱傷,還可能破壞目前生機勃勃的創新環境和中國移動網際網路的國際競爭力。(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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