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9月30日 星期一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寶安 區部分道路限制教練車通行的通告

  • 發佈時間:2015-02-13 07:34:42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改善寶安區部分道路的通行環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現對寶安區部分道路限制教練車行駛的時間、路線路段通告如下:

  一、每天0時至24時限制教練車駛入金科路、羅田路、興業路(新安六路以南段)、新湖路(新安六路以南段)。

  二、本通告所稱教練車是指取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教練車標誌牌、教練車證,並按規定噴塗教練車標識圖案的車輛。

  三、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請廣大駕駛人注意相關交通標誌、標線的變化,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四、本通告自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2月13日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