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關於福田區新洲路設置潮汐車道的通告
- 發佈時間:2014-09-27 14:31:12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緩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壓力,進一步改善市區的道路通行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我局將福田區新洲路(紅荔路至蓮花路)由南至北段內側車道設置為潮汐車道,具體通告如下:
一、工作日每天7時30分至9時30分,潮汐車道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方向行駛,准許小型汽車由北向南方向行駛;其餘時段,潮汐車道只準機動車由南向北方向行駛。
二、本通告所稱小型汽車是指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及低速貨車。
三、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四、本通告自2014年9月28日至2015年3月27日施行。請廣大交通參與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標誌指引遵章行駛。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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