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國務院令第184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規定,經審核,韓文超等227名申報一級註冊建築師初始註冊人員符合註冊條件,准予註冊。
特此公告。
附件:韓文超等227名一級註冊建築師初始註冊人員名單
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