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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品不等於假貨?概念界定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2-05 02:31:03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工商總局與淘寶的一場“嘴仗”讓網購假貨再次成為爭議的話題。雖然工商總局和馬雲最終握手言和,但關於“非正品”和“假貨”的差異引起網友熱議。

  工商總局公佈2014年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檢測結果,其中淘寶網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對此,淘寶店小二表示不服,雙方打起嘴仗。馬雲近日在香港演講時稱,所謂“假貨”只是未得到官方認證、註冊造成的“網貨”。

  到底如何界定非正品,與假貨有何區別?現存網購的幾種模式中,哪種容易出現假貨?如何在網購中買到真貨?消費者又對此抱何種心態?

  馬雲:一部分假貨是“網貨”

  關於非正品與假貨的問題,工商總局網路商品交易監管司副司長楊洪豐稱,非正品不等於假冒偽劣,不是一個概念。此前的抽查所公佈的為“非正品”,並非“假冒偽劣”,非正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翻新産品、非授權正規渠道、含量與宣傳不符産品,無3C認證産品、非中國大陸地區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費者使用説明化粧品中的標簽説明産品等等。

  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2月2日在香港與青年分享創業經歷,提到了“網貨”這個新詞。談及假貨時,他表示許多所謂“假貨”只是生産者未得到官方認證、註冊造成的。外界所稱的淘寶假貨很大一部分是“網貨”。

  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利告訴新京報記者,法律上的假貨,是指偽劣産品,侵犯商標權。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冒用他人商標、冒用生産者名稱、商標不規範,應該被視為假貨。而生産廠家生産或授權生産的,都是真貨。比如中國某地未經授權生産了LV包,貼上了LV的標簽,那就是假貨。

  馬利同時指出,非正品並非法律概念。按照工商總局在報告中所做的界定,非正品中包含了假冒偽劣産品,但不等同於假冒偽劣産品。

  針對工商總局所説的非正品包含“非正規授權渠道”,馬利認為,非正規渠道中包含了竄貨行為,竄貨是經銷商跨過自身覆蓋的銷售區域,靠差價牟利的一種行為。但通常竄貨所賣的商品是真貨。比如汽車零部件,在4S店外買,也可能買到真的。竄貨是民事合同責任,並不是違法行為,與走私偷稅漏稅不同。

  “涉及第三方賣家更應謹慎”

  據業內分析人士稱,根據交易雙方類型不同,通常網路購物包括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個人)、C2C(個人對個人)和M2C(生産商對個人)四種形式。同時,伴隨微信的流行,微店也悄然走紅。

  隨著網購模式日趨多樣化,對消費者而言,哪種模式更安全可靠?

  據工商總局公佈的2014下半年網路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從各購物網站的檢測結果來看,淘寶網的樣本數量分佈最多,但其正品率最低,僅為37.25%;樣本數量較小的聚美優品均為正品,正品率達到100%;ZOL商城(中關村電子商城)購買了1件非正品,正品率為0%。

  對此,淘寶方面一直認為其抽樣樣本有限、抽檢結果不客觀。但有網友認為,該結果也能部分説明問題,即C2C不如B2C安全。從這個報告中,大致可以看出,以C2C模式為主的淘寶網正品率略低於以B2C為主的天貓和京東。但京東在涉及第三方賣家時,也出現了非正品的現象。

  對於淘寶網的正品率偏低,馬利認為,這和淘寶網商家眾多,産品類別廣泛,以及涉及第三方小賣家,監管難有很大關係。

  淘寶網很難核實每一個小賣家是否有獨家銷售權憑證,淘寶監管更多要靠抽查等事後監管方式。在涉及第三方賣家時,消費者更應謹慎購物。

  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牛海鵬認為,在網路上賣假貨一旦被識破,會極大損害商譽、形象。相對於B2C平臺,C2C平臺上一般都是個體小賣家,與大商家相比,商譽受損帶來的損失沒那麼大。作為理性經濟人,在權衡售假收益與隨之帶來的風險時,小商家可能更願意鋌而走險。不過,B2B平臺上,同樣也不可避免出現假貨。

  提及微店,牛海鵬分析稱,微店主要是在朋友圈中面向熟人做生意,輕易不敢一次性消耗掉自己的信譽值。另外,M2C這種模式,以售賣服務為主,需要顧客線下體驗消費,不容易造假。

  如何能確保網購是真貨

  淘寶達人時小姐説自己網購從沒買過假貨。她的秘笈是,按照價格由高到低排列,“網購不貪小便宜,相信一分錢一分貨”。

  另外,時小姐購物時有比較固定的店舖,她家喝的瓶裝水,還有衣服、包,都在固定的店舖買。

  “以合理的價格購買,不買比商店標價低太多的商品。”馬先生説。他曾在淘寶上買了一雙阿迪達斯的鞋,600元左右,比商場價格低了一兩百元,但也是正品。

  有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避免買到假貨,還在於購物平臺對入駐的第三方賣家要盡到管理的責任。

  執法部門盡責也少不了。馬雲就曾在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説,廣東和福建很多假貨集團最怕到淘寶網去賣,因為網上很快能查出誰在賣、誰在生産,公安馬上撲上去了。

  據報道,去年,網上抽查發現某電商平臺售假,執法人員通過電商提供的網店實際地址、物流公司的發貨地址及公安系統索取IP地址等多種方式,鎖定該産品的生産商。

  馬利表示,難説哪種渠道或平臺更靠譜,避免在網購中買到假貨,主要還是要靠消費者提高自身辨識能力,不買價格低得離譜的産品。

  ■ 網友自述

  抵制假貨 但不介意水貨

  人物身份:楊洋(化名),學生,18歲。

  我不能接受電子産品的假貨,但我在淘寶上買過水貨。2011年,我在淘寶上買了iPad mini,當時剛上市不久,港行出來了,比國行便宜400塊錢。

  我的iPad至今仍在用,沒有出過任何問題。我有一套在淘寶上買大件物品的程式。搜索iPad,看銷量,銷量前三的可能是水軍刷出來的,我一般在5-8名之間找。然後看評價,重點看差評。然後跟賣家小二諮詢並且截屏,問到賣家電話之後,打電話核實,之後下單。下單之前還會再砍砍價,實在砍不下來就讓店家送小東西給我。

  只要品質不差 可接受150元“名牌”

  人物身份:小方(化名),白領,27歲。

  我喜歡一件衣服會在商場裏試完再網購,比如,在淘寶上直接搜ZARA,然後出來很多商品。

  在我看來,無論多貴,只要不是在天貓入駐的都是假貨,但現在網購有個特點,假貨有時做得比真貨還好。買回來只要穿著舒服、還挺好的。

  我買過一件“匡威”的套頭衛衣,很多人問我是不是在匡威買的。我就會説是在淘寶買的。

  這件衣服店裏賣800塊錢,我買的只要150塊錢,品質也不是很差,我就覺得很划算。

  【律師點評】

  不鼓勵消費者知假買假的消費心理。長期來看,這種消費心理不利於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不利於創新企業、創新思維的發展。另外,水貨存在偷稅行為,一旦購買水貨出現品質問題,可能面臨售後、維修的尷尬。

  工商總局“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

  (2014年下半年)

  檢查網站、網店 133萬個(次)

  實地檢查網站經營者 19萬個(次)

  刪除違法商品資訊 3.6萬條

  責令整改網站 1.4萬個

  關閉問題網站 2201個

  查處違法案件 7746起

  罰款 1.13億元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

  B08-B09版采寫 新京報記者 劉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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