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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調整完善陡坡地生態治理相關政策

  • 發佈時間:2015-02-05 01:31:26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2月5日訊2012年,雲南省委、省政府從雲南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雲南的客觀要求出發,啟動實施了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提出了投資24億元,力爭用10年時間對全省1200萬畝25度以上陡坡地、特殊生態脆弱地區的坡耕地實施生態修復的目標。2012-2013年,全省完成陡坡地生態治理160萬畝,工程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國家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後,針對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補助相對較低、項目整合難度較大的實際,省政府對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政策進行了三方面的調整:

  一、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實施範圍更加突出。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要按照突出重點、先急後緩的原則,優先安排江河兩岸、城鎮面山、公路沿線、湖庫周圍等生態區位重要、生態狀況脆弱、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15-25度以及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範圍外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進行退耕還林,做到相對集中,保證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見效一片,切實增強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補助標準更加合理。從2014年起,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補助標準、補助方式及補助年限調整為與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政策一致,即省級陡坡地治理工程省財政每畝補助1500元,其中:種苗造林補助費300元/畝,現金補助1200元/畝。資金分三次兌付,第一年每畝補助800元/畝(其中種苗造林補助費300元/畝)、第三年每畝補助300元/畝、第五年每畝補助400元/畝。種苗造林補助300元/畝由各地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劃、統一負責組織實施;現金補助由各縣(市、區)財政部門根據業務主管部門的兌現方案直接兌現給實施陡坡地生態治理的林權所有者。2012、2013年已實施的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不納入本次政策調整範圍,按原政策補助標準執行。

  三、陡坡地生態治理工程任務申報及審批方式更加規範。為確保省級陡坡地生態治理成效及任務落實,各州市于每年11月底前按照《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編制《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建議書》,進行下一年度任務申報,並提交上一年度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執行情況。各州市組織編制實施方案報省財政廳、省林業廳審批,各縣(市、區)按照省批復的州市實施方案編製作業設計,報州市財政局、林業局審批。(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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