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儲戶鉅額存款被盜調查:神秘女子拿走近4億
- 發佈時間:2015-02-04 08:59: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多則上億,少則百萬的鉅額存款,從銀行裏消失了。
杭州聯合銀行42名儲戶的9500多萬元被盜案,經數日發酵,線索越來越多,伴隨而來的疑問也越來越多。
義烏方先生看了錢報報道後,打來電話:“我存在某銀行天臺支行的330萬元也沒了,也是轉到主犯邱某,也就是邱愛玉的賬上,估計我的存款也是在數次密碼輸入中被銀行轉賬而走的。”
類似電話還有。義烏商貿城劉先生説:“我有250萬,存入某銀行寧波奉化城東支行,也沒了。我們商貿城裏有十來個人都存那裏,最多的一個沒了1000萬元。這些存款的轉賬去向也指向邱愛玉。”
更可怕的是,南京儲戶王炎在江蘇的兩個銀行消失的存款達1.01億元,其中6100萬元被轉入邱愛玉賬戶。據銀行透露,在江蘇受害儲戶不止他一人(《南方週末》2014年12月25日報道)。
這些案件的共同點是:這些儲戶的錢最後大部分都轉賬至邱愛玉賬戶,而他們都不認識邱愛玉;這些銀行都有“內鬼”;這些儲戶都拿到了10-15%的高額貼息。
有法律和金融界人士説,這些案子不過是銀行與金融掮客非法勾結造成的儲戶損失案件的冰山一角。
獨自進銀行取號存錢,隨機選擇櫃檯,可330萬還是消失了
義烏方先生是生意人,他是看了錢江晚報1月20日第一篇有關杭州聯合銀行報道後就打電話來的。
2013年過完年,方先生聽朋友説,有人在替銀行拉存款,貼息高達15%。類似的事情方先生曾做過,的確拿到了比銀行高四五個點的貼息,所以這一次當他問清楚,確實是存到銀行的,即放心籌款。
方先生經朋友介紹聯繫了中間人,對方也是義烏人,雙方用本地話一番交流下來,方先生更感放心。
2013年3月8日,方先生跟中間人一起趕到某銀行天臺支行。
做生意多年,方先生還是謹慎的。
所以這也是這件事讓我們更覺可怕的地方,不像杭州聯合銀行,所有存款人都由中間人帶領,直接跟銀行負責人祝某接洽。方先生跟我們大多數辦銀行業務一樣:到銀行取號、等待,也就是説接待他的櫃員是隨機的。而且全程方先生獨自辦理,中間人不在身邊,甚至不在銀行,而是在外面的一個飯店等他。
方先生辦好銀行卡,沒有開通網銀,然後打電話給在義烏的老婆,330萬元可以打進來了。
當天中午,方先生跟中間人一起吃飯,吃完飯接到老婆電話,説錢已經打過去了。中間人説:“去櫃檯上拉個流水單據證明資金到位,15%的貼息我就可以馬上打給你了。”
方先生照辦,這時大約為下午1:30,流水單據顯示330萬元已到位。當天方先生拿到了15%的利息。
當時存款期限為一年,所以直到2014年3月8日,方先生才發現存款消失,而在與這家銀行的交涉中,他得知,自己的330萬元是在存入當天下午1:43被轉賬的。同時,轉帳單簽名是別人簽了他的名字。
那麼,方先生的錢去了哪?
也進了邱愛玉的賬戶。在這家銀行,存款消失,進入邱愛玉賬戶的不止方先生一人,不過有人的存款後來被邱愛玉還上了。
目前天臺的該銀行內部亦有嫌疑人被鎖定,是個年紀蠻大的信貸員。警方在進一步調查證據。至於方先生存錢時隨機選擇櫃檯—難道嫌疑人搞定了所有櫃員?目前尚不清楚。
這邊銀行方面以案子已經交由警方處理,表示暫時無法歸還方先生的存款。方先生請了律師,將銀行起訴至天臺法院,原定於2月4日開庭。但是,在2月2日晚上,律師接到法院電話,案子涉及刑事不開庭了。律師覺得很難理解:“我們告的是儲蓄合同糾紛,是方先生與銀行之間的儲蓄關係呀。”
很多攤位收到銀行攬存小廣告,消失的錢都去了邱愛玉的賬戶
類似遭遇的還有劉先生。
劉先生在義烏商貿城有攤位,2013年11月,有人派發銀行攬存小廣告,幾乎每個攤位一張,“名片大小,上面寫著銀行攬存,貼息3-5%”,劉先生説,年底銀行資金緊張通過各種渠道攬存,多年來都是這樣,他們也都非常清楚。
劉先生打過電話去,對方説,錢是存到某銀行(和天臺那家不是同一家)寧波奉化城東支行,對方説,如果存款多的話,最高可以爭取到10%的貼息。
2013年11月18日,劉先生跟中間人一起來到奉化。整個存款過程都由劉先生獨自辦理,劉先生只辦了一張存摺,當看到存摺上顯示250萬元存入後,當天劉先生就從中間人處拿到了25萬元。
當時中間人只是要求存活期,存滿一年。一年後,2014年11月18日,劉先生賬戶裏250萬元不翼而飛,只剩下幾元錢的餘額。而至此,去銀行列印存摺流水單據,也只有一年前的250萬元存入記錄,而沒有支出記錄。
劉先生説,當時他們義烏商貿城有好幾個老闆都按照小廣告上的聯繫方式將錢存入這家銀行,他算少的,有存600萬元,最高似乎有存1000萬元的,現在錢都沒有了。
這些錢的去向依舊以邱愛玉賬戶為主。銀行方面的答覆亦是,已報警。
江蘇還有金額上億的受害者,行長、業務經理都是內鬼
在杭州聯合銀行9500萬元存款消失曝光之前,在江蘇也發生過類似事件:儲戶王炎1.01億元存款消失,當時《南方週末》已經有報道。
直到江蘇案件中顯示大額存款也是進入邱愛玉的賬戶,我們才將這幾起案件串聯起來。
根據《南方週末》報道,南京儲戶王炎在2013年6月、7月和2014年1月,分三次在某銀行(另外一家四大行之一)的蘇州相城支行和昆山蓬朗支行櫃面開戶存入2500萬、3600萬和4000萬,共計1.01億元。待到2014年7月,王炎發現銀行卡內的億元存款只剩不到100元。
還有兩位儲戶,楊某于2014年2月22日存入某銀行蓬朗支行200萬元,29分鐘後,錢被轉走;同樣29分鐘後,馬某存到該支行的500萬元也被轉走。
王炎存入相城支行的6100萬元被轉入名叫邱愛玉的個人賬戶。
至於有多少儲戶有類似遭遇,某銀行蘇州分行工作人員承認,“可能不止這三位”。
2014年12月5日,某銀行蘇州分行發佈,“蘇州分行原員工陳華、周恩祥已被警方控制”,二人被控制的罪名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控制前,周恩祥的身份為某銀行昆山市蓬朗支行行長,陳華為相城支行負責審核的業務經理。
捲入儲戶存款消失,而存款最終進入邱愛玉賬戶系列案件的,還有某銀行衢州江山虎山分理處。
錢江晚報記者整理髮現,無論商業銀行,還是其他銀行,都有中招,所有儲戶存款消失的原因都可以總結為“內外勾結”,但是每個出事銀行,內鬼並不多,一般都是一個,最多兩個;有的銀行內鬼是高層,有的銀行內鬼不過就是個普通業務員。那麼在銀行號稱層層監管,道道防護的資金安全保障措施下,儲戶的錢,為什麼還是能輕而易舉地消失?
邱愛玉,到底是個怎樣的女人
邱愛玉,1962年生,她是個怎樣的女人?如何能在諸多銀行“培養”內鬼,我們粗粗一算將近三四個億的資金,她到底拿去幹了什麼?錢江晚報記者趕赴天臺,在邱愛玉的老家展開調查。
這一個月以來,通過多方打聽,錢江晚報記者可以大致勾勒出邱愛玉其人—
邱愛玉,生於上世紀60年代初,臉盤稍大,膚色白凈,個子高高的,一頭短髮,穿著比較時髦。如果不講她的年紀,估計沒有幾個人能想到,她有兩個兒子。
令人意外的是,即便是事發後的今天,在天臺老家,也沒有多少人知道她。
就像天臺一位企業家説的那樣,天臺不大,縣內幾個事業有成的,真正有實力的,彼此都很清楚的,但實在是沒有聽説過邱愛玉這麼一號人物。
當錢江晚報記者告訴他,邱愛玉涉案上億被抓,他並不是很意外。“這年頭,資金鏈斷裂的有多少?不會僅僅就這麼一個邱愛玉吧?”
不過,在天臺深入採訪之後,錢江晚報記者還是了解到了關於邱愛玉的點點滴滴。
如同蒙著這個季節天台山裏的冬日山霧,這個中年女人,多少還是顯得神秘。
銀行監控顯示
邱愛玉曾出現在案發現場 “我們天臺在去年4月的時候,就出現了一起存款被騙的案子,事情發生在某家銀行。騙到錢款的那個人姓施,當時就已經找不到了,而參與這起案件的,有銀行裏面的一個員工,姓賴的。事後我們調取了現場騙款的監控錄影。除了姓施的姓賴的,在櫃檯外,還有另外一位女士。從錄影上看,他們彼此之間顯得很熟悉。”辦案民警説。
事後查明,這位女士,就是邱愛玉。
最早偵查買通銀行內部員工騙錢案的天臺刑偵大隊辦案民警説,這是他第一次看到邱愛玉這個人,他的第一印象也是:一個光鮮亮麗的成功女人。
“因為這段監控錄影,我們找到了她問點情況。邱愛玉當時笑著説,她怎麼會和他們在一起,騙人家的錢?她又不缺這個。”辦案民警記得很清楚,當時邱愛玉是拍著胸脯説的,像是極有自信。
邱愛玉還抽煙。
就在不久前,賴某被天臺警方找到了。
種種調查和線索都指向賴某和邱愛玉有過不少交集。
“在那段監控中,我們是無意中發現了邱愛玉,目前對於她和賴某到底涉案到什麼程度,這需要進一步偵查。”辦案民警表示。
“因為有儲戶發現自己的幾百萬存款不見了,便找到了天臺這家銀行。”辦案民警説,這個案子涉及三四個儲戶,最多的達400多萬。”天臺警方接到報案是去年3月,其中姓施的那位,目前已經失聯,所以辦理這些手續的銀行內部人員賴某成為了偵查重點。
辦案民警還原整個過程後搞明白了,涉案嫌疑人號稱有高利息回報,説服一些人(也就是類似杭州聯合銀行鉅額存款失蹤案件中的“銀主”)到指定銀行存款。
據錢報記者了解,類似這類案件,涉案嫌疑人把“銀主”騙到銀行之後,會先讓“銀主”輸入密碼,拉一張對帳單出來。這一步,其實沒什麼實際作用,只是為了迷惑“銀主”而已。隨後的一步,才是關鍵:涉案嫌疑人已經先填寫好了一張轉帳單,再假意告知“銀主”要再次輸入密碼進行確認,或者是其他什麼理由需要再次輸入密碼。等“銀主”輸入之後,其實是進行了轉賬程式,錢已經轉進了涉案嫌疑人的賬戶裏。
當然,如果銀行內部人員是知情的,自然是不會提醒“銀主”這是一筆轉賬業務,而且會儘速辦理。
落戶交通局集體戶口
近來有好多人來打聽、找她
“邱愛玉住這兒嗎?”
一週之前,錢報記者來到天臺縣赤城街道人民東路。按照查詢所得,這裡是邱愛玉的戶籍地所在。
“沒有這個人,但經常有她的信寄過來的,以前的長時間沒人來取,都已經退回去了,你們看,這裡又有一封了。”已是晚飯時分,值守傳達室的大伯正在吃飯,他指了指辦公桌。
這是一封銀行寄過來的催款函。
顯然,邱愛玉已經長久不住在這裡了。
這個地址是天臺交通部門下的一個老宿舍區,看得出,建築已老。
也許是時間太久了,這裡住的大都是新來的租客,一下子要找到邱愛玉的老鄰居也非常困難。幾經週折,錢報記者聯繫到了與邱愛玉同一集體戶口的幾位,其中有一位鄭姓男子。
鄭先生説,近來已經有許多人來找他,都是來打聽邱愛玉的,但自己並不認識邱愛玉。“當年的集體戶口,我一直沒遷出,於是和邱愛玉的戶口挂在一起。”
那麼,既然邱愛玉的戶口在當地交通部門下的宿舍區,那她與交通部門的關係便非同尋常了。
有共事過的人只是簡單説起,之前邱愛玉只不過是個臨時工,後來調到交通局裏開車。
於是,錢報記者又找到了天臺縣交通局。
“印象最深的是她後來的生意合作人,曾經是局裏的一位領導,因為做了一些實事,在當地名聲不小。十年前提前辦退休後開了廠,十年前的事了,聽説企業情況也一般,關注他們的人不多。”一名在交通局工作多年的老員工説,那個退休老領導之後很少來局裏,哪怕是單位組織的老員工活動也很少參加,以至於現在許多幹部職工都不認識他了。
至於邱愛玉,知道的則更少。
不過,可以了解到,兩者合作的是塗料和交通設施方面的生意,公司名叫“新帥邦”。
她常年不在天臺
融來的那麼多錢都去了哪
“新帥邦”公司位於天臺高新技術産業園區,廠房顯得非常普通,一樓的廠區裏堆著許多塗料罐子。
在這裡,錢報記者又發現了邱愛玉的一些過去。
“邱愛玉在這辦過公?”
“是啊,對面曾經是她的辦公室,但她好些時候不來了,這裡也包給了其他人。”
在廠區裏,錢報記者遇到了一位員工,她對邱愛玉的近況顯然沒有多少了解。
從廠裏的情況看,也就是做些交通標誌標識以及公路用塗料等等,單憑這些實在想不出邱愛玉要那麼多錢有何用處。
“融資那麼多錢,用到哪去了呢?”
錢報記者曾經從杭州的辦案民警得到過一個答案,那是邱愛玉自己説的,她説融來的錢是為了她的專利申請,也就是一種新型的瀝青路面改良劑。
因為一直來經營的項目和交通有關係,邱愛玉和她的合作人確實很有可能在幾年前就開始研製瀝青路面改良劑。
這的確是一種新技術,以前常規使用的瀝青路面,只要一到下雨天或者氣溫升高就易裂開,汽車碾壓多了之後,就會使路面産生一個個的大洞。
邱愛玉他們研究的這種改良劑,就可以大大緩解這種問題。
也許是他們實力有限,最早的研究缺乏資金,於是便從親戚和朋友那裏融資,甚至後來還借了高利貸,漸漸的這個洞就變大了。
前幾年開始“弄”錢
八隻缸七隻蓋後來就蓋不過來了
“由於利息非常高,到了後面八隻缸七隻蓋,蓋不過來了,此時她資金的缺口已經不是專利能替她補回來的了,所以她才需要錢,很多很多錢。據我所知,邱愛玉常年不住在天臺,都跑在外面,所以她在天臺沒什麼名氣。”天臺當地一位知情企業家如是説。
“到了後期,邱愛玉融資上億,其實自己拿到的只有一半左右,而這一半付利息都不太夠了。”辦案民警説。
“邱愛玉‘弄’錢從前年就開始了,她的朋友中,少的借幾萬幾十萬,多的上千萬。”民警説,為了支付利息,邱便不斷地借錢,其實最早借錢的人,利息可能都超過本金了。
“這個瀝青專利確實不錯,但專利究竟值多少錢,要讓市場來決定,我們公司經過一年的運作,正在起步。”這一次,錢報記者在天臺又找到了這個新專利已經初步投産的新公司。
這家新公司的負責人説,他們這個公司有四五個股東組成,其中並沒有邱愛玉。
邱愛玉曾經的合作者,只是拿了專利來入了股,佔的比例也不算大。
“我見過邱愛玉兩次,和她並不熟悉,也是因為她曾經的合作者才認識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公司每個股東的投資額也就兩千萬左右。
如果邱愛玉融了那麼多資金,都用在這個專利的推廣上,那也用不上他們這些新股東來投入了。
邱愛玉為何能夠搞定那麼多銀行
“我們天臺才多大地方,哪幾個老闆真正有實力,總是有點數的,沒有聽説過這個女人”,這是天臺的企業界、政界包括公安等,對邱愛玉知名度的描述。
但是,現在隨著案情的逐步揭開,據錢江晚報記者掌握的不完全資訊顯示:杭州的銀行9000多萬元,天臺的銀行近千萬元,奉化的銀行數千萬元,江山數百萬元,江蘇有將近2個億。邱愛玉,調動了三四個億的資金,她還搞定了那麼多銀行的人。
她是怎麼做到的?
那麼多銀行的人為何被輕鬆搞定
我們來梳理一下,杭州的銀行,邱愛玉搞定的是負責人;昆山,邱愛玉搞定的是支行行長;蘇州搞定的是負責審核的業務經理等等。
這些人和邱愛玉之間真的有深厚感情和密切關係嗎?其實,也未必。以杭州聯合銀行為例,分理處負責人祝某最初認識的是一個金融掮客,而掮客又認識邱愛玉,成了邱融資的中間人,由此,邱愛玉得以和祝某結識。
邱愛玉和中間人對祝某説明,可以幫忙拉存款,這讓雙方相談甚歡。一開始,邱愛玉向祝某提出的這樣一種操作方法涉及金額估計也就一兩百萬。金額不大,再加上自己能拿到3%的好處費,祝某就“幫忙”了。
後來沒想到,中間人嘩啦啦地拉過來就是十幾個紹興人,資金陡然近億元,剎不住車。祝某又指望著在到期前邱愛玉能把錢還進來,沒想到,邱愛玉崩盤。
所以説,在利益和以往不規範操作的慣性之下,銀行中總有些職員輕而易舉被攻陷。
儲戶的錢是怎樣轉出的
這是我們在調查中一直非常糾結的問題。
這些案件中,儲戶的錢都是在存入不久,少則如杭州聯合銀行一存入就轉賬而出,時間久一點的如天臺的銀行,江蘇的銀行,也不過是存款到位一二十分鐘之後被轉出。
杭州聯合銀行是所有涉案銀行中唯一細緻調查並坦誠面對媒體的涉案銀行。其實,所有涉案銀行,儲戶的錢都是在存入後立即進入轉賬程式,由內鬼授意櫃員和授權人員轉賬,當櫃員要求儲戶多次輸入密碼時,最後一次輸密其實為轉賬所需。
錢報記者從銀行獲悉,對於保障儲戶資金安全,銀行設有多道屏障,比如每個銀行都有櫃員辦理和營業經理復核兩道關口;有些銀行,對於大額資金的輸出,行長會親臨櫃檯審核;像四大行,針對大額轉賬,除了櫃面監控,還有遠端監控,儲戶身份證、銀行卡、辦理事項和辦理過程業務單據拍照上傳到分行系統,由分行專門負責遠端審核的團隊進行審核。
聽起來很專業、很嚴格,在這些案件發生時,銀行是怎麼操作的呢?據警方透露,中間人事先已經把轉帳單或者轉賬賬號拿給內鬼(所以,當儲戶辦理業務的時候,中間人在不在旁邊並不重要。這也是大多數轉帳單上沒有儲戶的簽名,或者儲戶根本就沒有拿到轉賬憑證的原因);內鬼直接把轉帳單交給櫃員和授權,關照一聲諸如“喏,那個是我的大客戶,你特事特辦一下”,這時候櫃員和授權連銀行最基本的要求“唱票”都不做,即對儲戶“你要辦轉賬業務嗎?”都不問一聲;然後所有的辦理和尋常存款轉賬業務一樣,櫃員只是告訴儲戶“輸密”、“輸密”。
當一個違法操作被當成正常業務來辦理的時候,大額資金就這樣突破臨櫃監督、遠端監控,而無從控制。這就是銀行監管體系可笑的地方。
銀行的一些“壞習慣”
銀行監管體系的脆弱,不僅僅發生在櫃檯業務辦理那一刻。錢江晚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杭州聯合銀行案情曝光是在2014年初,據浙江省銀監局有關工作人員説,杭州聯合銀行事件後曾經要求全省銀行自查,但是其他涉案銀行都沒能“自查”出問題來,幾乎都是等到儲戶存款到期發現存款消失找到銀行時,銀行才後知後覺。
而出事後,除了杭州聯合銀行自行墊付了5000多萬元給受損儲戶外,其他銀行都諱莫如深,面對儲戶追問都推至司法部門。而這種“推脫”的實質,是銀行將所有責任都推到內鬼身上,視其為個人行為。
一位熟悉此案的律師告訴記者,儲戶是和銀行之間建立了儲蓄合同,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在銀行的存款消失,儲戶找銀行總是不錯的。而銀行的這種推脫是不負責任的。哪怕最後司法機關的調查認定純屬銀行職員個人行為,那麼銀行的監管責任也是無法推脫的。
我們再回到邱愛玉事件,一位辦案民警的話非常精闢,社會上有形形色色的非法融資,把手伸向社會不特定群體,那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邱愛玉融資,是把手伸向儲戶,借了銀行的殼,更具欺騙性。
存款消失事件銀行業該從中學習什麼
錢江晚報記者請教了刑法學專家阮方民(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阮方民説,儲戶存款莫名消失,看似偶然,實則必然。這類事件的發生並不分大行小行,商業行或者國有銀行,這是一個行業性的問題,包括金融運作與金融監管的問題。目前金融行業不規範問題的核心是銀行和金融掮客彼此依存,誰也離不開誰的問題。
為什麼會有金融掮客?
他們有的本來就是放高利貸為業,有的則是從金融機構下海,還有的則是從其他行業轉入金融領域來“淘金”的。無一例外,他們跟銀行都十分熟絡。
首先,他們的存在為銀行業完成存貸款業務指標提供了幫助。金融掮客和銀行相互協作完成了高息攬存。在給企業貸款的過程中,銀行會引入金融掮客,在貸款的法定利息之外,由企業以“諮詢費”的名義向掮客支付另外一筆利息。這筆“利息”金融掮客還會分一部分給銀行工作人員和下游儲戶。在這樣的存貸款鏈條中,銀行賺取原本合理的貸款利息,並且似乎還是合規經營;貸款客戶得到了他急需的貸款,金融掮客從中賺取了好處費;存款客戶也得到了更高的利息。好像是“四贏”局面。
但是,這樣的操作其實是完全的違規操作,只不過是銀行與金融掮客共同協作規避了金融監管而已。正是這樣的違規金融操作埋下了巨大的金融隱患。因為,有少數金融從業人員利用這樣操作的不規範,利用職務便利與金融掮客勾結在一起,以“高息”為誘餌私下拉存款,再私下將資金借貸給客戶,從中自肥漁利。這種“損公肥私”的不規範一旦碰到借出去的款子客戶還不回來了,資金鏈一斷,問題就立刻暴露了。毫無疑問,這樣的行為肯定是涉嫌犯罪的。
那麼, 儲戶存款消失到底是銀行責任還是銀行職員的個人責任?
當儲戶找銀行要錢的時候,銀行往往以案件已經進入刑事階段以“先刑後民”為由不直接退還款項。在這種情況下,難道存款客戶就不能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銀行歸還自己的存款嗎?
應當説,對這類案件遵循“先刑後民”進行處理還是正確的。因為,在法律上,對這種內外勾結的案件到底是個人行為涉嫌犯罪還是單位行為涉嫌犯罪,在案件初期往往在判定上還是相當困難的。每個案件的案情都有差異:有的可能是銀行職員個人詐騙,有的可能是銀行職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詐騙,那就有可能涉嫌貪污。所以,要等待具體案情查明之後才能作出準確的法律定性判斷。
我們不必為邱愛玉的神通廣大而過分吃驚,也不必為銀行存款如此輕易就能“被消失”而吃驚,其實放到金融體系的種種不規範、不正常競爭、種種腐敗中來看,沒有邱愛玉,還會有別的人出現。所以,我們的眼光應當越過如何在刑事司法上處罰邱愛玉案件,而從整個金融行業如何清除金融掮客,預防金融領域犯罪,維護健康的金融運作秩序的角度來探討興許更有意義。
儲戶如何保障資金安全
讀完這些案件,儲戶其實也不必對銀行存款心生不安。你發現沒有,這些儲戶他們的存款都有其特殊之處—拿到了超額利息。
浙江省銀監局昨天給錢江晚報發函強調:所謂的“陽光貼息”或者“非陽光貼息”儲蓄業務,不屬於銀行機構正常業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此類行為不僅非法,且容易被不法分子作為誘餌,通過設局以所謂的“貼息”為名行資金詐騙之實。
銀監局呼籲大家不要參與各種形式的所謂“存款貼息”業務,一定要通過正常的業務渠道辦理存款業務,保管好身份證號、賬號、卡號、密碼等重要資訊,切實保障存款資金安全。
從案件中我們也能看出這些存款在辦理中的種種可疑之處,比如杭州聯合銀行中間人要求儲戶簽訂“不查詢不提前取現”等“六不協議”,有的涉案銀行特意不給儲戶開通短信提醒等業務,最值得警醒的還是鉅額貼息。除去國家規定利息,銀行是不可能有這一項資金輸出的,從案件來看,最後打給儲戶貼息的賬戶也非銀行。
為了資金的安全,儲戶首先要抵擋住不正當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