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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試水農村産權抵押融資 盤活農村資産

  • 發佈時間:2015-02-03 11:53: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中國城市居民早已習慣將擁有所有權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之時,不少農民仍苦於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無法獲得貸款投入生産。不過,重慶等地進行的探索和嘗試,正在改變這種局面。

  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這個位於西部的直轄市,當前正在推進一項農村金融改革,將農村産權確定為財産權,允許進行抵押貸款,以期達到盤活農村資産,為農村和農業發展注入資金的目的。

  在重慶北碚區,金刀峽鎮綠波漾農作物股份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長期受到資金短缺困擾。“合作社有入社農戶570多戶,參股土地近千畝。農業産業化發展需要大量資金,以前因為沒有抵押物無法向銀行貸款,經常不得不搞民間融資,利息高風險大。”合作社社長唐朝富説,合作社生産優質糯玉米,發展訂單農業,每到農時,就需要大量資金購買種子、化肥等生産資料,每年資金缺口都在100萬元以上。

  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政策放開後,綠波漾農作物股份合作社以社內農戶土地經營權向重慶銀行抵押貸款50萬元,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資金難題。由於還款信譽好、盈利能力強,目前,銀行對合作社土地經營權貸款額度已放寬至150萬元。

  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石柱縣分行副行長唐榮説,從基層實踐來看,農村産權抵押融資試點,一是激活承包地財産權能,帶動農民土地財産有效流動,解決貸款缺乏抵押物的難題;二是産權抵押融資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其他農貸相比,額度更大、期限相對較長,在一定程度上可滿足農村專業大戶、經濟能人的資金需求。

  業內人士認為,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面臨的一些深層次制度問題,不是省(市)級層面能夠破解的,如《擔保法》等法律就規定耕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隨著我國農業經營方式不斷創新,土地制度、農村産權制度所處的宏觀背景和微觀基礎都在發生深刻變化,政策法規也應該做出有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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