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金融該如何創新
- 發佈時間:2015-02-03 09:16:11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常態下金融創新的邏輯與新常態經濟發展的邏輯是一致的。金融市場適應新常態經濟特點最大的創新邏輯,是歷史地、辯證地認識經濟的階段性特徵。
現階段證券市場需要切實創新有利於為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而不是創新僅為活躍市場交易的虛擬經濟發展的金融産品;使金融創新為更有效率和品質的新常態經濟增長內涵服務,提供有利於結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金融服務;適應新常態經濟特點的證券市場的創新要有利於發揮證券市場作為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有利於各領域的上市企業做大做強,為股東創造回報推動經濟發展,而不是以為國企解困、為上市企業圈錢、為最後一公里財務投資人退出為目標。
要遵循為實體經濟服務和實現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的新常態經濟金融創新的邏輯,還需要達成多方面認識上的共識。
金融機構不能以無風險約束的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
需要達成金融機構不能以無風險約束的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共識。
如果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是最賺錢的行業,利潤一直保持高於GDP增長,高於行業平均利潤增長的態勢,可能帶來兩個結果。
一是導致産業空心化。因為短期金融産品的投資活動比較容易達成金融機構無限追求無風險約束的利潤最大化的目標,所以金融機構有非常大的動力經營大規模變相攬儲的金融理財的所謂影子銀行活動,而沒有動力向實體經濟配置資金。出現嚴重資源配置錯配加劇金融風險的同時,實體經濟空心化將不可避免。
二是導致本應是資源優化配置仲介的金融機構變成資金的佔用主體。為了滿足因為自我膨脹太快導致的資本金要求和壞賬撥備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除了通過影子銀行業務直接佔用資金外,都千方百計尋求上市融資、頻繁增發融資、發債充實資本金。金融機構的各類融資活動使自己從資源配置主體成為資金的佔用主體,資本市場優化配置資源的功能被嚴重扭曲了,導致在空前寬鬆的貨幣環境下,出現銀行間市場的流動性短缺、實體的中小企業融資難沒有緩解的跡象。
培育創新企業的資金支援制度
需要達成培育創新企業的資金支援制度創新的共識。
通過上市來支援創新創業企業的初期發展是一個誤區。據報道,正在進行的發行條件相關條款的修正,將“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修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理由是某些新業態企業或成長期企業,雖然符合産業發展方向,但暫不具備盈利能力,或財務狀態不夠良好,而這類企業可能具有發展前景。事實上,新業態企業的生命力就是在完全競爭市場環境下生生死死的掙扎中脫穎而出。過早讓不盈利的企業上市,是拔苗助長可能會重復納斯達克IT泡沫的覆轍。實際上21世紀初的IT泡沫危機教會了美國創新企業初期要遠離華爾街,同時培育了成熟的初期以天使、風險為主,中後期以不同階段股權投資為主的新業態企業的融資體系,Twitter、Facebook都經歷了這樣的成長過程最終成為市場的贏家,阿里巴巴也是經歷這樣的資金支援鏈條的培育,15年後成功上市,而不是在發展初期就包裝上市。矽谷正在成為第三次産業革命的基地,無數的IT創新企業都積聚矽谷而不是紐約,與矽谷地區成熟的天使-風險-PE的融資培育體系直接相關。
將“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修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可能違反新業態企業的發展規律,也可能誤導投資人,加劇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弱化二級市場的長期投資性。如果未來退市制度實施,出現大規模退市公司,也會對投資人造成損失。
支援新業態企業的發展,應該借鑒矽谷重在上市前培育和支援創新創業企業的融資體系,而不是推動早期上市。推出三板市場的初衷就是為未上市公司的股權融資對接股權投資基金的平臺。包括創新創業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掛牌三板市場可以公開展示其發展潛力和成長性,有利於各層次風險投資和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選擇。如果能有數千家甚至上萬家創新創業公司在三板掛牌,其中相當部分能得到股權投資人的青睞,就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新常態經濟創新驅動發展的最大貢獻,也為主機板市場培育了更多真正合格優質的上市資源。當前,切忌把三板市場做成純交易市場,使之淪為“錢”賺“錢”的虛擬遊戲。對三板市場上的公司也不應該承諾轉板上市的時間,因為創新創業的公司短期並不合適上市。
須符合證券市場的基本規律
新常態下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邏輯也要達成符合證券市場的基本規律的共識。
通過資本市場解決企業“融資難”的思路是對資本市場功能的一個誤解。一般企業“融資難”主要是指風險較高的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取信貸作為短期營運資金很困難。資本市場是一個長期投融資市場,一般是比較成熟的公司確定了更長期的發展機會和戰略,尋求上市借助資本市場作為長期發展的融資平臺,實現更長期發展戰略。企業的短期營運資金依靠資本市場融資絕對是一個嚴重的期限錯配的概念。
依靠中小企業上市解決“貸款貴”是一個錯誤認識。在成熟市場上,企業一般會首先在債市融資,上市融資是其次的選擇。原因之一是,債市的融資成本低於上市的股權融資成本。上市股權融資實際上是公司與股東建立了一個長期的契約關係,這個關係是建立在公司的信用基礎上。今天公司借助投資人的資金經營發展,未來只要不破産不退市,公司都要為股東的利益最大化、為給股東創造回報努力。所以公司上市除了發行上市階段的費用以外,未來每年監管披露要求的相關支出,特別是對股東長期的分紅回報,總量是大大超過債權融資成本的。國內資本市場長期以來沒有分紅的文化,更缺乏“契約精神”,所以除了一次性的手續費,發行上市變成不用還錢的“圈錢”活動,不僅是低成本簡直是無本萬利。為了解決“融資貴”而推動企業上市對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非常不利。如果企業認為上市是“便宜”的融資,實際上就是做好了上市“圈錢”不準備給回報的打算,這樣發行上市對培養企業的契約精神,對企業未來注重主營業務的經營發展,相信也不會有實質性的作用。
不應推動太多的“交易産品”創新
新常態金融創新需要達成不應推動太多的“交易産品”創新的共識。
據報道,證券市場缺乏投資工具,推出更多交易性的投資工具可能是近期創新的一個重點。這裡有一個很大的概念誤區,如何定義“投資”工具。只有交易價值沒有實際價值的“金融工具”是“投資”工具還是“投機”工具?如果要增加國內市場的“投資”機會,培育大量的“優質”上市公司,使不論經濟處於週期增長的哪個階段,都有可供選擇的具有“投資”價值的,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股票或者證券投資組合,這才是風險最可控、投資機會可不斷創造的創新發展思路。而且大量衍生工具推出分流資金,並不利於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向實體企業配置資源的投資活動。對脫離實體經濟太遠的“錢生錢”的偽創新産品,包括純粹放大資金的杠桿性交易産品,還是不要大開綠燈為妙。
適應新常態經濟特點的金融創新還需要達成很多方面的共識。比如,金融服務應該有利於推動以包容和分享為特徵的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而不是僅僅有利於少數人財産性資産的增長;金融創新應該有利於發展證券市場最基本的“三公”市場秩序的制度性建設和完善,推動依法治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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