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能縱容人民代表如此“坑”人民
- 發佈時間:2015-01-30 02:31:09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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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費解的是,為何這樣的人大代表在屢次亂挖坑之後,依然能堂而皇之地坐在人大代表的位子上?原因恐怕是,某些人擁有在相關監管部門“擺平”事情的門路或“瞞天過海”能力。
人大代表違法違規“任性”地在大街下面挖了18米深的大坑,著實“坑”了人民,徐州人大代表李寶俊的行為,讓人驚訝之餘,更存在困惑:是誰給了人大代表如此“挖坑”的勇氣?
據查實,李寶俊這樣“非法刨坑”已不是第一次。這位“任性”的人大代表2010年施工就發生了事故,致使3人喪生,並因此受到了處罰;而這一次又“坑”得鄰居有家難回,路人無法通行,這樣接二連三挖坑既表現出這位人大代表的任性和貪婪,也暴露出相關部門監管的滯後和缺失。
人大代表本應是替人民反映訴求、為人民説話的群體,不僅要依法履職,也要成為遵紀守法的表率,更要主動接受人民的監督。而如果一味“有錢任性”,不顧觸犯法律法規去做荒唐事,這樣的人大代表不僅無法代表人民,反倒成了胡作非為的典型。
更讓人費解的是,為何這樣的人大代表在屢次亂挖坑之後,依然能堂而皇之地坐在人大代表的位子上?原因恐怕是,某些人擁有在相關監管部門“擺平”事情的門路或“瞞天過海”能力。而縱容如此行為的根源,在於相關部門的監管滯後、無力,甚至對於違法行為的無視。
時至今日,事主李寶俊仍然沒有現身。人大代表和相關監管人員,本來都應是代表人民利益、維護人民權益的“公僕”。是否應對相關人員和部門的不作為、不及時主動作為予以追究?相關監管部門恐怕應該給人民一個明確的交代,讓“坑人”行為再無生存空間,否則不僅難以服眾,也會損害“人大代表”的光輝形象。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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