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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方官網公佈MH370失事聲明全文:推定全員遇難

  • 發佈時間:2015-01-29 21:4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馬方官網公佈MH370失事聲明全文:推定全員遇難

  中新網1月29日電 馬來西亞民航局29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馬航MH370失聯客機搜尋情況的重要進展。大馬民航局局長阿茲哈魯丁在會上宣讀了相關聲明,稱依據《芝加哥公約》相關規定,確認馬航MH370客機失事,並推定機上239名人員全部遇難。

  阿茲哈魯丁所宣讀的聲明隨後公佈在馬航MH370事件調查官網,全文如下:

  馬來西亞民航局局長宣佈MH370失事聲明稿

  開場白

  女士們,先生們,媒體朋友們,下午好。

  1.我是馬來西亞民航局局長阿扎魯丁(Azharuddin Abdul Rahman)。今天我以MH370 高級別技術小組(HLTTF)組長的身份出席這場發佈會。

  2.大家知道,技術小組是為協調MH370相關技術問題而成立的。

  背景情況

  3.馬來西亞當地時間 2014年3月8日淩晨1時22分(世界標準時間3月7日下午17時22 分),一架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機型為波音777-2H6ER、註冊編號為9M-MRO、呼號為MH370的航班,在飛往北京途中,經馬來西亞與越南空域交界處IGARI 導航點後,與空中交通管制失去聯繫。

  4.機上有227名乘客、2名飛行員和10名乘務人員。

  搜尋工作

  5.搜尋與救援工作涉及來自 25 個國家的 160 艘/架艦機(包括 65 架飛機和 95 艘艦船)及專家。以下國家派出飛機和艦船參加了這場規模空前的行動:澳大利亞(4架飛機,2 艘艦船)、柬埔寨(4架飛機)、中國(13架飛機,19艘艦船)、印度(4艘艦船)、印度尼西亞(11 艘艦船)、日本(4架飛機)、紐西蘭(1架飛機)、新加坡(3架飛機,2艘艦船)、南韓(2架飛機)、泰國(1架飛機,1艘艦船)、阿聯酋(2架飛機)、美國(5架飛機,4艘艦船)、越南(2架飛機,2艘艦船)。

  6.其他未能派遣實體搜救力量的國家以其他方式給予了寶貴支援。很多個人也主動通過各種方式提供了協助。

  7.馬來西亞對在這一航空史上的黑暗時刻提供幫助和支援的國家和個人表示由衷的感謝。

  8.從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4月28日的搜尋與救援階段範圍包括南海、馬六甲海峽、安達曼海及南印度洋。

  9.2014年4月28日,澳大利亞政府做出相關宣佈後,搜尋與救援階段轉入搜尋與打撈階段。

  10.2014年4月28日,澳大利亞海事安全局(AMSA)牽頭進行的搜尋轉為由澳聯合機構協調中心(JACC)和澳交通安全局(ATSB)牽頭的水下搜尋。在此期間,馬來西亞和中國派遣各自專家及設備進行協助。

  11.這一階段的搜尋使用了水下自主潛航器(Autonomous Underwater Vehicle,AUV)和深海掃測設備(bathymetry survey capabilities)。深海掃測已完成,掃測面積達20.8萬平方公里。

  12.深海掃測向我們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海底地形資訊。這些資訊正幫助我們進行當前的水下搜尋。

  13. 水下搜尋工作仍在進行中,目前由“鳳凰號(Go Phoenix)、”“輝固發現號(Fugro Discovery)、”“輝固赤道號(Fugro Equator)、”“輝固援助者號(Fugro Supporter)”等4艘艦船執行。

  宣佈

  14.馬來西亞、中國、澳大利亞政府不惜一切代價投入了大量資源搜尋MH370航班客機。搜尋工作的首要目的是找到客機,找到答案。我們希望,上述努力能為乘客和機組人員的家人(我們尊稱為家屬)帶來一些安慰。我們已經努力對所有可靠的線索進行了追蹤,對所有掌握的資訊進行了分析。令人遺憾的是,經過327天(截至2015年1月28日)的努力,仍未找到失蹤客機的位置。

  15. 國際民航公約(即“芝加哥公約”)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徵候調查”第一章中對“事故”的定義包括“航空器失蹤”,並規定,“在官方搜尋工作已結束仍不能找到殘骸時,即認為航空器失蹤”。該公約附件12關於搜尋與救援工作的“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中,將“搜尋”定義為確定遇險人員位置的工作。

  16.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解釋,附件12(段落5.5.1)規定,搜尋與援救工作必須按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直到所有倖存者被送到安全地點或直到失去援救倖存者的全部合理希望為止。段落5.5.2的註釋規定,締約各國在做出終止搜尋與救援工作的決定過程中,可能需要其他國家有關當局的意見。

  17.2014年4月28日,澳大利亞海事安全局(AMSA)建議搜尋工作由“搜尋與救援”階段轉為“搜尋與打撈”階段,這符合12和13中規定的國際民航組織附件標準。

  18.目前掌握的數據表明,當應答器停止傳輸後,該航班未再發射或接收正常的無線電或飛機系統(ACARS)通訊。因此,我們只能參考僅有的衛星通訊(SATCOM)/國際海事衛星組織(Inmarsat)數據以及飛機性能數據。

  19.對雷達數據和後續衛星通訊(SATCOM)系統信號的分析表明,飛機位於印度洋南部一片弧形海域,該海域為澳大利亞搜尋與救援區域。該弧形海域接近飛機在燃料預期耗盡時所處位置。

  20.根據對我之前提及的現有證據和事實資料的分析,相關數據支援MH370終結在印度洋南部海域的結論。

  21.基於同一數據,我們認為,飛機在飛至印度洋南部上空某特定區域時耗盡燃料,目前位於該區域附近的海底。該區域位置偏遠,遠離所有可能的降落地點,且已知水深逾6千米,海洋條件惡劣。

  22.基於現有數據和上述情況,該區域在327天后(截至2015年1月28日)仍有人員生還的可能性十分渺茫。

  23.因此,我們懷著最沉痛的心情,代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宣佈,根據芝加哥公約附件12、13有關規定,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並推定機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已遇難。

  家屬

  24.馬來西亞政府認識到,宣佈MH370航班失事,對227名乘客和12名機組人員的家屬而言難以想像,更難以接受。13個國家在這次悲劇中失去了自己的兒女。然而在經歷這突如其來的痛失親人後,家屬努力恢復正常或盡可能正常的生活也至關重要。我們完全無意低估家屬的感受,但希望這份聲明能夠幫助他們獲得所需要的幫助,尤其是通過賠償程式。

  25.馬來西亞政府向乘客和機組人員家屬保證,搜尋MH370航班客機的工作仍是重中之重。馬來西亞政府將繼續與中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合作,並在上述兩國的協助下,繼續現有努力,爭取對這一悲劇有所交代。

  26.馬來西亞政府保證,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會承擔相應責任,保障家屬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國內法併合理參照國際慣例所應享有的正當權益,包括通過協商或訴訟等方式完成賠償程式。我們也了解到,如各位家屬已經做好準備,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可立即啟動賠償程式。

  27.為履行承諾,保證家屬掌握最新情況和經核實的相關資訊,MH370 官方網站(www.mh370.gov.my)為家屬設立了一個專屬版塊,內容包括通報搜尋及調查工作、賠償程式、回應家屬質詢及其他形式的協助。希望這一專設板塊能夠繼續為家屬提供支援。

  調查

  28.馬來西亞MH370國際民航公約附件13安全調查組由來自7個國家的授權代表組成,目前正在進行安全調查。由馬來西亞皇家警察主導的刑事調查也在進行當中。

  29.因目前缺乏實物證據,特別是飛行記錄儀,上述兩項調查受到限制。因此,現階段沒有證據證實關於事故原因的任何猜測。安全調查進展中期報告預計將在事故發生一週年前後對外發佈。

  結束語

  30.我們再次向所有受此次失事影響的人們表達最深切的同情。所有參與搜尋人員都已盡最大努力,他們也感到沮喪。我們從未動搖繼續努力尋找MH370的承諾,讓這件事對所有人,特別是MH370 乘客和機組人員的家屬們有所交代。

  31.此次宣佈絕不意味著結束。我們將與中國和澳大利亞政府合作並在兩國的協助下,繼續推進有關工作。MH370及機上乘客和機組人員將永遠被人們銘記和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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