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多舉措規範代理機構管理
- 發佈時間:2015-01-28 08:39:0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今年,為進一步增強政府採購的公信力,構建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政府採購環境,山東省日照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針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推出多項新舉措,力爭讓政府採購工作再上新臺階。
科學安排前期工作,加強開標現場管理。實行採購文件專家論證制度,防止採購文件出現傾向性、排他性,保證採購文件的合法完整、客觀公正。採購代理機構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組織採購活動,並嚴格審查相關人員資質、證件,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要求採購代理機構對政府採購活動現場音頻視頻資料實行監管備案,並及時將組織的採購活動的全部音視頻資料報送政府採購主管部門,作為政府採購檔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採購代理機構年度考核主要內容。對未上報和未及時上報錄音錄影資料的,將依據年度考評等政策規定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完善採購代理機構評價機制。在採購結束後、資金支付前,預算單位可通過日照市政府採購管理系統新增的“代理機構評價管理”模組,從前期溝通、標書製作、現場組織、合同簽訂、服務品質、廉潔自律等六個方面對採購代理機構進行客觀評價,並實行量化打分,評價結果將作為採購代理機構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加強對代理機構的動態監管,採取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從內部管理制度和自身建設、採購業務開展情況、服務品質和廉政制度等方面進行考核管理。對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機構,給予警告並停止其一到十二個月在日照市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業務的資格。
對採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建立定期培訓制度。通過專家授課、觀看錄影、以會代訓等方式對採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就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代理業務實務進行專題培訓,並不定期對代理機構進行業務考試,使採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進一步熟悉政府採購業務流程,加深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理解,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精通業務操作規程,明確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進一步提升了採購代理機構人員的專業理論和實踐知識水準。
實行備案管理。制定了《日照市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備案管理辦法》,對採購代理機構的營業場所、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政府採購專職人員配備等情況實行備案管理,對符合備案要求代理機構的企業資訊及人員資訊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同時,加大監管力度,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中,制定了《關於加強政府採購項目履約驗收等相關事宜的通知》、《關於規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業務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單一來源採購流程的通知》和《關於落實政府採購政策功能支援小微等企業發展的通知》等系列辦法和規定,進一步規範代理機構執行與操作。推行執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誠信檔案制度,有效地促進了採購代理機構執業水準和服務品質的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