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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將探索回購存量商品房用於棚改

  • 發佈時間:2015-01-28 05:29:24  來源:四川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力爭達40%

  本報訊(記者 熊筱偉)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1月27日透露,貨幣化安置將成為今年我省棚改政策的一大亮點。同時,為降低存量商品房壓力,並且更高效地解決棚改戶的住房問題,今年我省將首次探索政府回購存量商品房用於棚改房。與之前成都市回購存量商品房作為公租房的政策不同,公租房的産權依然屬於政府,但用於棚改房的存量商品房産權則將屬於棚改戶。

  為何回購?

  “團購”安置房可獲15%折扣

  今年我省將啟動危舊房棚戶區改造30萬套,其中貨幣化安置比例力爭達40%。

  目前,我省棚改貨幣化安置的主要方式是,老百姓自主在市場上選房,政府支付房款。政府回購存量商品房,用作棚戶區改造居民安置房則是貨幣化安置的一種全新探索。兩種方式都遵循一個原則:政府出資金額都取決於原住房評估價格,超出部分由居民補足。

  與“居民選房、政府付款”相比,新的探索能憑藉數量獲得價格優惠。杜鳴聯合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總經理張志偉表示,以成都為例,批量購買50套以上的商品房,將獲得總價10%到15%的折扣。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政府回購商品房,有助於“消化”現有商品房。去年我省房地産開發投資同比增長13.7%,新增商品房數量不小。

  如何回購?

  是否進行,以棚改居民意願為主

  對棚戶區居民來説,要不要貨幣化安置?政府是回購商品房還是支付房款?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問題都以棚改居民意願為主,政府不會強制要求。

  該負責人介紹,相關指導意見和實施細則目前尚未出臺。就流程而言,政府將先廣泛徵求棚戶區居民意見,如願意由政府回購商品房作為安置房,則選擇相應樓盤,簽訂徵收補償協定,由政府組織與開發商“講價”並購買,最終轉交給居民。若商品房價格超過補償額,由居民補足差價。

  2012年成都市曾購買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省住建廳透露,目前全省還沒有政府回購商品房用作棚改安置房的案例。

  有何難題?

  能否提供足夠中小戶型安置房

  如今我省商品房價格,處於近年來低點。政府是否會“囤房”,即先買下房産,再由棚戶區居民來選擇?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未給出明確回復。

  張志偉認為,政府“囤房”不太可能:一是“囤房”佔用大量資金,成本高企;二是政府“只虧不賺”——以成都市為例,實行安置房價“就低原則”,若房價上漲,政府以漲價前收購價與居民結算;房價下跌,則以下跌前評估價結算。他認為,和居民、開發商談妥後,政府應該才會出手“購房”。

  在張志偉看來,棚改安置房面積中小戶型居多,在市場中能否找到符合條件、數量足夠的商品房,是該政策推行的一大難題。這需要政府提前做好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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