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6月16日 星期天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企業公眾號成惡意競爭新“戰場”

  • 發佈時間:2015-01-27 06:53:01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則網路謠言兩天點擊量超十萬 業內人士稱——

  廣州日報訊 (記者薛松)微信點讚一次要被收取8毛錢?手機丟了任何人都可以盜空支付寶賬戶?某品牌蛋白粉使用轉基因大豆?這些謠言不斷在微信微網志等社交平臺上傳播,令不少個人和企業深受其害。在昨日召開的“利用網際網路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違法犯罪問題”研討會上,不少企業指微信成謠言溫床,受害後連幕後黑手是誰都不知道。

  微信平臺自身就深受流言困擾,比如“明天下午6點以後開微信每月要付25元”、“微信收費將於7月1日起,收費標準5分錢每條,語音一毛每條”。

  一家知名企業公共事務總經理説,公司去年向微信要求刪除了11.6萬條針對該企業的造謠資訊,但刪除過程比較漫長,快則一週,慢則十幾二十天。但是這種網路謠言的傳播速度相當快,兩天內的閱讀量能達到十萬次以上。

  另一家企業公關部人士説,這些網路謠言基本都集中于知名企業及大品牌。在微信裏,越來越多的公眾號被用作企業行銷、推廣盈利的工具,一些運營賬號為達到行銷目的,肆意發佈競爭對手的謠言,使得微信成為同業圈內惡意競爭的新戰場。

  對此,北京外國語學院法學院副院長王文華説,一方面,要給公眾知情權和批評權,另一方面,應當採取措施凈化商業環境。北京公安機關一位人士説,對於網路造謠中的“明知”、“損失金額”和“點擊次數”等界定,公安機關同樣面臨著難題。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陰建峰則説,對於網路謠言,大多數人僅憑藉自己的經驗和興趣來判斷,把有趣和新奇的內容進行轉發,這種行為並非“明知”,也不應納入“利用網際網路損害商業信譽罪”。

  專家建議:儘量不要私了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孫春雨説,網路謠言的現象很多,但進入司法訴訟的很少,通過民事訴訟的較多,而刑事處罰的較少,因為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化。民事訴訟對當事人來説耗不起精力,刑事訴訟的門檻較高。他認為,應採取便利的民事訴訟程式以及提高刑事處罰力度,幫助受害單位加強對電子證據的收集。他還建議企業儘量不要私了,而應進入司法程式。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