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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考慮嚴重霧霾時 公車先停再單雙號限行

  • 發佈時間:2015-01-26 11:18: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侯艷 張棉棉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北京市再次發佈霾黃色預警。眼下,“北京兩會”正在召開,如何“在霧霾天氣採取應急措施”也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其中和普通百姓關係最為密切的一條就是,在重污染天氣是不是應該對機動車採取進一步的限行措施。

  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在與市人大代表座談時提到,北京市政府正考慮:遭遇嚴重霧霾天氣時對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並表示,車輛限行,公車先限。這也引起了輿論的關注,重污染天氣應急我們可以怎麼做?車輛限行是否可取?

  按照目前的規定,當空氣污染達到最高紅色預警級別時,北京市將啟動全市範圍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強制性措施。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日前表示,未來將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達到橙色甚至更低級別的污染預警時,也可能啟動單雙號限行。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在與北京市人大代表座談時也談到,北京市政府正考慮在嚴重霧霾天氣時對機動車實行單雙號限行。

  王安順:單雙號馬上就會引起專家們的議論,你違法了。其實我一點都沒違法,現在車輛排污佔到31%,就在想能否推行這樣一個單雙號,就是嚴重霧霾的時候。

  王安順還表示,如果限行,首先會限公車,然後才是私家車單雙號。

  早在2013年初,北京市在啟動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時,已經要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30%的公務用車,此舉也順應了民意,因為在北京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徵求意見時,不少網友提出,公車應該在限行中起到表率作用。車輛限行,公車先限,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常紀文表示,公車限行不僅具有良好的示範效應,而且還能體現公平性原則。但是常紀文更關注的是,私家車是否應該為藍天白雲進一步作出貢獻,進行單雙號限行?在《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以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都對重污染天氣的機動車限行作出規定,但是,地方法律法規是否有權作出這一規定,正是法學界目前的爭論所在。

  常紀文:但是現在爭論的焦點是北京市大氣污染環境條件能否對公民的基本物權做出限制。國家的法律沒有這個依據情況下,而且對政府是有一個要求的,法無明文規定,也不得為。所以在確保法的基礎之上做出這規定,目前來説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所以這一做法肯定使學界爭論特別大,當然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基本財産權使用限制應該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的規定,目前沒有嚴格意義上如此頒布的資訊,因為還涉及到外界的事兒,應該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立法。

  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修訂,修訂草案已經將重污染天氣的機動車限行寫入其中。那麼,如果在未來,機動車限行在法律依據和法律程式上沒有任何問題,這又是不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最佳選擇或者必然選擇呢?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認為,霧霾天氣是常態,不可能通過限行等應急手段來解決。而即使是應急措施,機動車限行也並不可取。

  潘家華:限行肯定是有效的,但是限行給社會帶來的影響也是最大的。政府即將用一種管制的措施來干涉老百姓的出行選擇,那個效果也只是暫時的,我到是覺得,我們還是應該採取一個經濟的手段。

  潘家華給出的方案包括提高核心區停車費、徵收特殊路段或特殊時段的擁堵費等。潘家華解釋,這些經濟手段有一個共同點:

  潘家華:他就給消費者自己一個選擇,他有一個明確的預期,但是如果説政府説今天限號,明天限號,讓整個市民的這樣一種生活處於不可預知,給市民沒有任何選擇的,我覺得這樣的措施是非常不可取的,所以我是覺得爭取我們第一應急的情況下也沒有必要搞什麼限號、禁行。

  必要、合理、合法,是受訪專家普遍認同的機動車限行原則,但似乎怎樣才算必要、合理、合法,利益各方卻一直沒有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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