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部回應調整工資傳聞 公務員漲薪60%報道不實
- 發佈時間:2015-01-24 11:29:5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段時間,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漲工資成為關注熱點,有媒體報道説有些中央部委的公務員工資已經上漲;還有媒體“測算”出公務員工資漲幅達60%。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月23日回應此類傳聞,明確表示:網上傳的部分地方和部門已經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增加了工資的消息都不屬實。
部分地方和部門因改革已增加了工資?
回應:沒完成“吃空餉”治理不能調整工資,網傳已漲工資的消息不實;確已下發工資調整的文件,但實施還有一個過程
1月20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説,配合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目前,已經下發了三個文件,即公務員、事業單位基本工資的調整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待遇的調整。
那麼完善工資制度是否已開始實施了呢?1月23日,人社部召開2014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完善工資制度的實施還需要一個過程。他解釋説,按照中央部署,配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配套完善工資制度。也就是説,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同步推進、同步實施。目前,人社部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而完善工資制度,各地也需要結合本地實際,來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顯而易見,完善工資制度還未進入實施階段,還有一個過程。
李忠介紹,按照中央要求,這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要在嚴格編制和人事管理紀律的基礎上進行。目前,各地各部門正在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沒有完成治理的不能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
李忠説,“吃空餉”集中治理目前還在進行中,所以目前網上傳的部分地方和部門已經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資制度增加了工資的消息都不屬實。
這次改革做了哪些調整?
回應:調整基本工資標準,把部分津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比重;各地不能自行提高津補貼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實施以來,基本工資制度順利入軌,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有序推進,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穩步實施。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需要通過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決。
李忠介紹,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由三部分組成,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按照工資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佔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而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
李忠介紹,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基本工資標準,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從而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
他強調,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範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準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今後,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等措施,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佔主體。
網傳調整後工資“大漲”屬實嗎?
回應:不實,綜合津補貼減少、養老金繳費等因素,月每人平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
李忠介紹,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各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退休費制度,個人不用繳費。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實行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繳費制度,個人需要繳費。但是現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中沒有考慮個人繳費的因素,而且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已經多年沒有調整,在推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國家決定適當提高基本工資標準,以盡可能使大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後的當期收入不降低,為順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創造條件。
李忠介紹,首先,這次工資調整要將部分規範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在基本工資標準提高的同時,規範津貼補貼要按相同的額度相應減少,這部分收入並沒有增加。其次,這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增加的基本工資大部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的改革成本。李忠介紹,“考慮這些因素,這次調整基本工資實際增資幅度並不大。按全國平均水準計算,月每人平均實際增資300元左右。”
李忠告訴記者,由於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準的不同存在差異,對工資收入水準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這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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