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汽車限購後號牌申請開閘
- 發佈時間:2015-01-23 19:12:3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深圳1月23日電(記者毛思倩)繼2014年12月29日突然出臺汽車“限購令”後,經過徵求意見,深圳市交通運輸管理委員會1月23日起正式發佈《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為10萬個,將按“電動、搖號、競價”三種形式以2:4:4的比例配置,市民從23日起可通過網站或者到指標管理機構服務窗口申請小汽車購買指標。
《暫行規定》規定,深圳市小汽車每年的增量指標為10萬個,其中以搖號方式配置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為2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為4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為4萬個。每個週期額度按月分配,並不得跨週期配置。
交委同時公佈,23日起,市民即可通過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資訊系統上網申報,申請購車資格。網上申報成功後,相關資料在主管部門審核後,申請人可線上查詢審核結果,主管部門也將通過短信方式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
按照規定,指標管理機構于每月的23日公佈資格審核結果,每月26日組織搖號,如當日為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個人只能獲得1個申請編碼,1個有效的申請編碼每次配置只能對應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在同時出臺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中,則明確了增量指標中,個人指標佔88%,單位指標佔12%。指標有效期為6個月,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指標有效期內使用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視為放棄指標。以搖號方式取得的指標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屆滿次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增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