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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怎樣才能參與期權投資?

  • 發佈時間:2015-01-23 15:31:41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月9日,中國證券市場將首次推出期權,期權是較為複雜的衍生工具,需要投資者對這個新業務有較充分的了解。在試點期間,對參與的投資者設立了較高的門檻,不僅有資金方面的要求,還需要通過一系列知識測試,並且給投資者進行分級,不同級別的投資者有不同的許可權,因此,投資者要開戶參與期權投資,不像股票投資開戶那麼簡單。

  那麼,如何進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如何開展適當性綜合評估?投資者的準入條件又是什麼?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如何進行?圍繞這些問題,我們以問答形式進行解讀。

  1. 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關注哪些制度規範?

  近日,為規範股票期權市場秩序,防範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等分別發佈了股票期權試點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業務規則,投資者在參與交易之前,要予以重點關注。

  證監會發佈的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包括:《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配套指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股票期權交易試點指引》(以下簡稱“《試點指引》”)。

  上交所、中國結算發佈的業務規則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結算規則》(以下簡稱“《結算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試點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風控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以下簡稱“《適當性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引》(以下簡稱“《做市商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經紀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和《股票期權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以下簡稱“《必備條款》”)。

  隨著股票期權試點業務的開展,上交所、中國結算還將持續出臺配套業務規則及業務指南,不斷完善股票期權業務規則體系。投資者需要予以持續關注。

  2.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通過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哪些審查?

  根據《投資者適當性指引》,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産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概括而言為“五有一無”。即有足夠的金融類資産、有規定的融資融券或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有相關股票期權模擬交易經歷、有一定的期權知識、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無不良誠信記錄。

  3.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開戶時託管在其委託的期權經營機構的證券市值與資金賬戶可用餘額(不含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證券和資金),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2)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具備6個月以上的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

  (3)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上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

  (4)具有相應的上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5)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

  (6)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上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

  (7)上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4. 適當性綜合評估的流程是怎樣的?

  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相關規則要求,制定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的實施辦法。一般而言,綜合評估的流程包括:(1)期權經營機構對投資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參與期權交易的條件進行核查;(2)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相關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産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3)投資者進行現場開戶,並將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等資料,作為開戶資料予以保存。綜合評估的具體流程請諮詢期權經營機構。

  5. 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從哪些方面配合適當性綜合評估的開展?

  在開展適當性綜合評估時,投資者應當如實提供有關綜合評估的證明材料,並保證證明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6. 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投資者應當按照要求提交賬戶開立申請表、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其複印件,以及中國證監會、上交所規定的股票期權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各項內容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或者複印件、知識測試成績單、綜合評估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風險揭示書等,以及期權經營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7. 投資者如何參與期權知識測試?

  投資者參加知識測試時,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按照身份驗證、考試登陸、答卷、提交的流程,在規定時間內閉卷答題。投資者在考試過程中應當聽從考試組織人員的安排,遵守考試紀律。期權經營機構將全程錄影,並作為投資者開戶資料保存。

  8. 上交所為投資者學習期權投資知識提供了哪些途徑?

  上交所為投資者學習期權知識提供了網站、微信、報紙專欄、折頁等多種形式的學習資料,投資者可以重點關注以下幾種途徑。

  (1)上交所股票期權投教專區(地址:http://edu.sse.com.cn/option)包含20余個欄目,有“期權術語”、“期權ABC系列動畫片”、“線上課程”、“E讀期權”、“策略解讀”等內容,幫助投資者了解股票期權基礎知識、策略應用、風險介紹、規則解讀等海量學習資料。(2)“上交所期權一點通”微信公眾訂閱號(OptionDaily),向投資者推送《模擬交易專家點評》、優秀策略産品推廣、策略快速指南等期權學習資訊。(3)四大證券報的“上交所期權投教專欄”于每週二、週四連載刊登,系統介紹股票期權的相關知識。(4)投資者還可以向所在營業部或其他期權經營機構免費取閱《股票期權ABC》、《期權策略快速指南》等系列小折頁、宣傳冊,也可登陸上交所股票期權投教專區進行下載。

  9.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知識測試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個人投資者參加知識測試,應當在期權經營機構營業場所內進行。同時,應逐級參加知識測試,未通過前一等級考試的,不得參加後一等級的考試。考試完畢後,期權經營機構應當為投資者列印成績單並蓋章。投資者本人和普通機構投資者指定的負責期權交易人員,應當在成績單上簽字。

  10. 期權知識測試的成績有效期是怎樣規定的?

  知識測試成績長期有效,並可用於在其他期權經營機構申請開戶。

  11.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期權交易許可權需在測試中達到什麼樣的合格分數?

  個人投資者申請各級別交易許可權,應當在相應的知識測試中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目前,投資者申請一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參加一級測試並達到80分;申請二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參加二級測試並達到80分;申請三級交易許可權,應當參加三級測試並達到80分。對於各級測試的考試內容及合格分數,上交所可以根據期權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調整。

  12. 什麼是個人投資者的期權交易許可權分級管理?

  根據《交易規則》規定,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適當性綜合評估的結果,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許可權進行分級管理。滿足規定條件的投資者,可在對應級別的許可權範圍內從事期權交易。《適當性指引》進一步規定了分級管理的基本內容。

  個人投資者期權交易許可權級別分為一、二、三級。不同級別交易許可權對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等有不同要求。期權經營機構可以根據《適當性指引》規定以及股票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依投資者申請調整或者自行調低投資者交易許可權,並根據分級結果對投資者的交易委託指令進行前端控制。

  13.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期權投資者可以從事哪些交易?

  具有一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備兌開倉;

  (2)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

  (3)對所持有的合約頭寸進行平倉或者行權。

  14.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期權投資者可以從事哪些交易?

  具有二級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一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2)對上交所上市期權合約進行買入開倉、賣出平倉委託。

  15.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期權投資者可以從事哪些交易?

  具有三級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普通機構投資者、專業機構投資者,可以進行下列期權交易:

  (1)二級交易許可權對應的交易;

  (2)保證金賣出開倉。

  16. 投資者如何參與期權模擬交易?

  投資者在參與期權模擬交易前,需對股票期權的相關基礎知識有比較全面的了解,認識期權交易的主要風險,了解期權的簡單策略應用,並且對上交所股票期權的相關業務規則有一定的了解。做好上述相關知識準備後,投資者可以向所在期權經營機構諮詢,按照相關要求申請開立期權全真模擬交易賬戶,參與到期權模擬交易中來。

  17. 投資者申請交易許可權時,需滿足什麼樣的模擬交易經歷?

  個人投資者申請一級、二級或者三級交易許可權的,應當具備相應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一級投資者模擬交易經歷須包括備兌開倉及保護性認沽期權的買入開倉、相對應的平倉以及行權;二級投資者模擬交易經歷須在一級投資者模擬交易經歷的基礎上增加期權合約的買入開倉、賣出平倉;三級投資者模擬交易經歷須在一級、二級投資者模擬交易的基礎上增加期權合約的賣出開倉及買入平倉。

  18. 投資者如何申請調高或調低交易許可權?

  投資者的知識測試成績、期權模擬交易經歷等發生變化,滿足較高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高其交易許可權。出現上述規定情形的,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適當性指引》規定以及期權經紀合同的約定,對投資者的申請進行審核;投資者的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對其交易許可權進行調整。

  投資者也可以向期權經營機構申請調低其交易許可權,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投資者要求調低其交易許可權至相應級別。

  19. 期權經營機構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自行調低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

  期權經營機構發現客戶的實際情況已經不符合其交易許可權對應的資格要求的,或者出現期權經紀合同中約定的調低交易許可權的情形的,可以自行調低投資者交易許可權。

  20.如何理解股票期權交易的風險自負原則?

  《試點辦法》規定,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應當對股票期權産品及市場環境的變化自主承擔風險。具體而言,是指投資者應全面評估自身的産品認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如實申報開戶申請資料,根據適當性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理性地決定是否參與期權交易,自願參與期權交易並依法獨立承擔風險,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期權交易結果與履約責任。

  本報記者 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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