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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團隊測試朋友圈廣告 年收入可達百億

  • 發佈時間:2015-01-22 07:51: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南方日報訊 (記者/葉丹 彭琳)21日,名為“微信團隊”的微信號出現在用戶的朋友圈中,發佈6張圖和連結組成的廣告。“微信團隊”稱之為朋友圈廣告測試,“廣告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廣告可惡,而是廣告不懂用戶,我們試圖做些改變。”

  這條朋友圈廣告與其他朋友圈內容一樣,用戶可對之點讚、評論,微信好友間可看到評論、點讚內容。右上角注有推廣標誌,即“由贊助商提供的推廣資訊”,用戶可以點擊“我不感興趣”遮罩該條廣告。首次刷出這條廣告後,它和其他朋友圈內容一樣,會一同往後流動。

  此前有消息稱,騰訊在2014年三季度對朋友圈廣告收入進行過評估,評估結果是年收入為100億元左右。

  南方日報記者獲得的一份名為“微信廣告系統介紹”文件顯示,微信的推廣資訊將包括公眾號和朋友圈兩部分,而騰訊在向廣告主推廣微信廣告時,更以Facebook作為例子進行介紹。

  資料顯示,微信廣告模式被稱為資訊流廣告,也稱“Feed廣告”,即在用戶查看的好友動態中插入推廣資訊,並依據社交群體屬性根據用戶喜好進行智慧推薦。展現方式以文字圖片加連結為主,通常採用按點擊的CPC(cost per click)或按展示的CPM(cost per 1000 impressions)模式收費。

  一般來説,廣告主投放的廣告將出現在朋友圈的資訊流當中,以文字資訊和圖片的形式呈現,點擊文字下方的連結即可查看詳情。另外,在廣告內測期間將會標注“推廣”二字,以便用戶區分,用戶也可選擇“我不感興趣”不再接收其消息。

  據悉,資訊流廣告這種形式最早在2011年出現在國外社交平臺Twitter,在用戶發佈的消息之間插入廣告,並按照用戶參與度收費。隨後,資訊流廣告形式逐漸成為Facebook等社交網站的首選廣告形式,國內的微網志、QQ空間(移動端)也有類似的廣告形式。

  目前,資訊流廣告正在成為移動廣告收入的主要來源。2013年第四季度,Twitter的移動廣告營收佔比達75%,Facebook移動廣告收入佔比提高至53%,主要受益於資訊流廣告的嘗試。

  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首批的微信廣告廣告主也已經敲定,包括手機品牌vivo、oppo和汽車品牌寶馬已經成功搶得“頭啖湯”。而在業內人士看來,一直被外界認為價值巨大的微信其商業化步伐的加快與用戶體驗之間的平衡,將會對微信未來的發展産生決定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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