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反腐敗這手也要硬
- 發佈時間:2015-01-22 05:59:5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企腐敗問題的核心,是體制機制缺失、監督缺位,必須探索長效機制,尋求治本之策,著力解決共性問題。要更加注重在法治框架下推進各項改革措施,避免企業反腐“失之於寬、失之於軟”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要著力完善國有企業監管制度,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加強對國企領導班子的監督,搞好對國企的巡視,加大審計監督力度。這傳遞出一個信號:國企成為反腐“主戰場”之一。
雖然國企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國企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但是國企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一些國企負責人把國有資産個人化,把企業賬戶當自己的錢包,貪圖享受,大肆揮霍;一些人大權獨攬,重大項目個人拍板,決策過程不公開,任人唯親;一些企業管理混亂,有章不循,事權劃分不清,對下屬子企業管控不到位。據統計,2014年就有超過150位國企高管被調查或接受審查,國資監管任務艱巨。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不斷提高國有企業的活力、影響力、控制力和抗風險能力,關係到經濟健康發展,也關係到國家長治久安。因此,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認識國企反腐的重要性。
國企腐敗問題的核心,是體制機制缺失、監督缺位,必須探索長效機制,尋求治本之策,著力解決共性問題。首先,要完善國有資産資源監管制度,打破內部人控制的狀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崗位的監管。其次,要加強和改進現有監督體系,落實好中央企業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方案,深化國企紀檢體制改革,防止進駐企業的紀檢組反受制于企業的情況發生。同時,加大審計力度,加強對國企的審計監督和專項巡視,力爭實現審計全覆蓋、巡視全覆蓋。再次,要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和對國企領導班子的監督,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度,下大力氣解決“責任追究難”的短板,推動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
當前,國企改革正處於攻堅階段和關鍵時期,改革越是進入深水區,就越要強調依法合規。國企要更加注重在法治框架下推進各項改革措施,避免企業反腐“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國資國企改革、保增長與反腐倡廉並不矛盾,必須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將反腐倡廉與國資國企改革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從源頭上遏制腐敗滋生的土壤。
國企反腐是一項具有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特點的工作,我們必須保持懲戒腐敗的決心信心和長期作戰的恒心耐心,牢固樹立“兩手抓、長期抓、從嚴抓”的意識,堅決打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這場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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