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擠財政水分”盤活存量
- 發佈時間:2015-01-22 01:00: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級財政均有一些資金沉澱,資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發揮。”國務院1月21日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敦促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強調這是創新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專家表示,當下,財政收支壓力大,亟待“擠財政水分”,盤活每一筆資金。
2014年,我國財政收入增速時隔23年跌回個位,多省未完成年初預算,財政收支壓力空前加大。而與此同時,專家表示,各級財政均有不少資金趴在賬上,這種情況在地方層面愈加顯著。對此,國務院要求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從近期審計署對中央本級和部分省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情況來看,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數額依然較大。審計署2015年第1號公告顯示,32個中央部門結存資金半數閒置超過一年,2013年採取虛列支出、以撥作支等方式人為減少存量資金6.11億元,未及時上繳或未經批准動用結余資金1.29億元,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財政存量資金近三成已無法按原用途使用。此外,中央本級財政存量資金較多。科學技術支出結轉問題嚴重。據一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某知名高校僅一年的科研項目經費結轉額就高達數十億。”
《通知》要求,各級一般公共預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結轉(不含權責發生制)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統籌用於2015年及以後年度預算編制。每一項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一般不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的30%。
在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方面,《通知》也給出明確規定。對上級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預算尚未分配到部門的,由下級政府交回上級政府;已分配到部門的,由該部門同級政府收回統籌使用。對上級政府2013年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下級政府可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調整用於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並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此外,大量存在的財政專戶中也滯留了不少財政資金。《通知》強調要嚴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除經財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餘財政專戶在2年內逐步撤銷;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禁止將財政專戶資金借出週轉使用或轉出專戶進行保值增值,已經出借或轉出專戶的資金要限期收回;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中的資金,要按規定併入其他財政專戶分賬核算或及時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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