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土地他項權證的登出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1-21 08:29:25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05年江西格林柯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用洪土國用登北2005第353、354號土地證證載土地使用權,向南昌市商業銀行科技支行(現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抵押貸款,2005年6月在我局辦理了土地抵押登記,取得了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土地他項權證。
現抵押權人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向我局申請登出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他項權證。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反映與江西格林柯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聯繫不上,為此,我局特登報公告請江西格林柯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我局辦理登出手續,如逾期未來,我局將根據抵押權人南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的申請,登出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他項權證。
另南昌銀行科技支行已于2014年8月21日在南昌日報登報公告遺失了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土地他項權證原件。現我局特向社會公告徵詢異議,持異議者應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異議材料,凡到期未收到異議材料的,我局宣告洪國土資他項2005字第066號他項權證原件作廢。
特此公告
南昌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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