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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用藥安全令人揪心

  • 發佈時間:2015-01-21 08:16: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進行的“兒童安全用藥大調查”顯示,我國兒童不合理用藥高達12%~32%。國家食藥監局相關數據顯示,我國3500多種化學藥品製劑中,供兒童專用的不足60種,90%的藥品沒有兒童劑型。適宜兒童的劑型,例如粉末吸入劑、栓劑、糖漿劑、滴劑、氣霧劑等,所佔藥品品種數都很有限。(《中國青年報》1月19日)

  我國兒童人口占總人口的20%以上,但目前國內90%的藥品無適用於兒童的劑型,部分特殊兒童藥品甚至供應短缺。因此,我國兒童用藥幾乎都是按照“酌情酌量使用”或“根據醫生指導用藥”。這種“適當減量”的服藥方式,不僅家長在用,連很多兒科醫生也是這麼做的。有數據顯示,我國兒童用藥中,有一半左右存在超量問題;我國兒童藥物不良反應率是成人的2倍,在每年死於不良用藥的人中兒童佔1/3。可以説,兒童安全用藥一直是個令人揪心的話題。

  兒童用藥必須“量身定做”,而不是按照成人的量來模糊掌握,否則會給兒童的生命健康帶來潛在威脅。近年來,在保證兒童用藥的合理安全和劑型開發方面,臨床醫生和藥物研究者都給予了極大關注,也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兒童用藥新劑型所佔比重較小,開發速度緩慢,“供兒童專用的不足60種”即是例證。兒童藥品中給藥劑量不準確、相關資訊不充分、藥物劑型品種及規格單一、産品包裝欠缺等現象依然存在,成為我國兒童用藥安全面臨的“攔路虎”。

  其主要原因有三。其一,研發成本高。同一種類型的藥物,兒童藥所需研發資金幾乎是成人藥的2倍,目前也沒有商業保險機構或社會專項基金來補償臨床試驗可能因失敗而面臨的風險。其二,臨床試驗難。兒童用藥的臨床試驗,必須獲得兒童法定監護人同意。獨生子女時代,此任務格外艱巨。其三,優惠政策仍缺乏。《處方管理辦法》規定一種藥,按照劑型被分為口服和注射兩類,而口服和注射藥分別只能購進兩種廠家的藥,這意味著兒童用藥被擠出。兒童藥市場小、利潤低、風險高、責任大,也是不少藥企都不願研發兒童用藥的直接原因。

  對兒童藥物的研發,政府應從國家安全發展戰略的高度予以重視,建立鼓勵兒童用藥研究開發、生産的配套政策措施,如設立專項兒童用藥研究基金,為兒童用藥研發、審評審批提供技術指導;設立兒童藥品的新藥市場獨佔期或延長期,保護企業研發的積極性;對優秀的兒童藥生産企業給予財政補貼或稅收減免等産業扶持政策。

  另一方面,需要對兒童藥物的註冊申請加快審評,同時配合藥品定價和招標採購等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支援和引導政策;借鑒歐盟、日本、南韓等地區和國家的做法,加快推動相應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同時,還應建立全國兒科藥物臨床試驗協作網,通過全國兒童專科醫院和各大學醫院兒科參與的多中心臨床試驗,為我國兒科新藥參數補充更多的循證醫學資料。

  此外,還應建立全國兒童藥物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將全國兒童藥物不良反應監測網路與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對接,對兒童尤其是新生兒藥品不良反應資料進行細緻分析,實現數據全國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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