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制健全 選擇多元
- 發佈時間:2015-01-21 04:52:5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準不等,歷史傳統各異,不同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在目前經濟增長速度放緩、老齡化趨勢加劇的大背景下,如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福利水準,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遭遇的難題
瑞士: 共同負擔 互為補充
許安結
瑞士聯邦憲法規定,所有20歲以上的居民和年滿18歲的在職者都必須向國家繳納養老保障金。在職者應繳納佔其收入10%的義務養老保障金,費用由僱主和職工各自承擔一半,上繳的這部分資金可以免稅。無職業者和無財産者每年也必須繳納至少425瑞士法郎。目前而言,瑞士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是男性65歲、女性62歲。政府基本養老金的最低領取金額為每月1005瑞士法郎,普通公民一般每月可領取到2000瑞士法郎以上。
雖然瑞士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不同,但均由國家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使用。根據瑞士相關法規,職業養老基金無論由員工所在公司還是保險公司來管理,都必須獨立運作,以防基金遭到濫用。這些資金將被存入個人賬戶,而且必須保證至少能獲得4%的年收益。瑞士的最低收益保證制度分為國家和僱主機構兩個層次。僱主機構應保證4%的固定收益率,如果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僱主機構委託給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養老基金回報沒有達到最低保證收益,僱主機構必須以養老金計劃成員工資總額為基數額外增加繳費,用這部分額外繳費彌補養老基金距離最低保證收益的差額。同時,國家設立中央保證基金作為第二層儲備,資金來源於各積累制養老金計劃中的養老基金的繳費及投資收益。各積累制養老金計劃按照本計劃中僱員工資收入在規定繳費區間的總額,向中央保證基金繳納0.04%的費用。當僱主機構的資産不足以彌補差額時,就可以動用中央保證基金的資産來彌補。
近年來,在經濟增速放緩、人口出生率降低、老齡化趨勢加劇的總體格局下,瑞士也面臨著社會保險資金日益短缺的問題。因此,瑞士正在探索一些新途徑,開發其他輔助市場來補充資金缺口。例如,當被保險人殘疾時,可協助開發另外的就業機會;對退休的被保險人積極提供另外的收入渠道;對有條件的退休者,通過財政義務資助,給予擇業機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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