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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品牌專賣店不專賣

  • 發佈時間:2015-01-16 14:29:16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品牌專賣店,給人的感覺就是只賣這個品牌,而實際並非如此。記者昨日從市消費者協會公佈的2014年投訴分析中了解到,服裝類投訴中商品品牌“張冠李戴”成為新典型。消協提醒,市民在專賣店購物時要仔細查看商品標簽品牌是否相符。

  消費者張某在河北區金玉寶達服裝商店購買“湯普樂”品牌棉服,由於該商店是湯普樂專賣店,消費者未對其所賣商品的品牌進行檢查。回家後發現該衣物繡制商標與其標簽印製的商標均為“瓊琪婷”牌,與想要購買的“湯普樂”品牌並無關係,隨即找到金玉寶達服裝商店要求退貨,服裝店對此解釋為商店裏也有其他品牌的衣物,消費者在購買之前未仔細查看,商家無過錯且衣物無品質問題,拒絕退貨。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經調解,商家同意為消費者退貨並賠償損失。

  據消協人士介紹,2014年度服裝鞋帽類投訴較去年雖有所下降,但在銷售和使用過程中的問題依然較多,除了“張冠李戴”的現象及服裝色牢度差,越穿顏色越淺外,不少商家以服裝鞋類出現品質問題難以判定責任歸屬為由,將責任推給消費者而不予退換,此外,服裝品質差導致裂縫、開線、洗後縮水等問題,以及服裝標簽品牌與繡製品牌不符等問題也比較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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