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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産品必須基金備案 “白條式”定增認購被叫停

  • 發佈時間:2015-01-16 08:19:3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A股定增市場的井噴,在有效緩解上市公司“資渴”的同時,亦引發了“白條式”認購亂象。2015年伊始,監管層即出手整飭。

  “參與非公開發行的私募産品必須完成基金備案了!”該消息近日迅速傳播。上證報記者昨日向承銷機構(券商)、基金公司、資産管理公司多個獨立信源求證證實了這一內容。按照該政策,日後參與非公開發行詢價必須先完成資金募集(優先及劣後),再進行報價,顛覆了此前先“佔座上車”後“募資補票”的做法。

  劣後承擔失敗風險

  上證報記者得到的最新窗口指導紀要顯示,1月7日,證監會推出了非公開發行監管新動向,要求參與非公開發行的私募産品必須完成基金備案,有限合夥企業同樣視為私募産品要求進行備案。就基金專戶是否要求完成備案未明確,但仲介機構(投行)與監管部門的溝通情況顯示為趨嚴,故下週報價的部分項目仲介機構也要求基金專戶完成備案。

  自2013年3月《證券公司私募産品備案管理辦法》推出以來,關於私募産品的監管從未放鬆。具體而言,由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私募産品的備案和日常管理。此前,存在私募産品“空手套白狼”進行報價的情況,“跟通道關係好,甚至可以在無賬戶的情況下參與非公開發行的詢價,如果中標再建立賬戶,募集資金並設立産品。”前述資産管理公司人士説。

  而根據最新要求,需資金全部到賬並成立産品完成備案,再進行報價。如未中標,産品需走結束清算流程。該規定尤其針對結構化産品進行監管,“優先資金不能確定中標再放款,也不能劣後直接退款,未中標産品期間産生的費用及優先利息(及罰息如有)將由劣後承擔。”

  某機構承擔大量通道業務,其中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這裡的備案標準分為初次銷售備案和B表備案,“一部分投行認為完成銷售備案即可,一部分理解為要産品成立拿到B表才可以。還沒有最終標準。不過目前大部分投行都認同後者,按照目前的監管態勢最終可能所有投行都會默認為拿到B表才可以報價。”

  定增認購加以規範

  此前,市場曾出現過利用結構化産品認購非公開發行股份出現諸多嚴重後果的情況。一些産品在認購過程中事先進行“利益勾兌”,其中的風險卻沒有有效機制加以防範,嚴重擾亂資本市場。例如,*ST國創在募資過程中與上海優道投資發生大額資金往來。而優道投資認購*ST國創的資金又來源於銀行業務人員違規代上海優道投資募資而得。

  一位機構人士表示,此前,私募産品可以零成本去申報,“賬戶上沒錢就能申報,而且同時申報很多家。”如果借用基金公司的通道進行報價,甚至不需要保證金,其中的違約風險顯而易見,“萬一中標了,沒有募集到資金,不就出現了‘虛擬中標’的情況嗎?”新湖中寶定增即出現類似情況。

  2014年11月,在新湖中寶非公開發行進行詢價首輪報價過程中,參與簿記的北京藍巨房地産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3.10元/股申購11億元,以3.35元/股申購5.5億元。不過該機構雖獲配卻未按時繳納認購款,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只能啟動追加認購程式,“這單我有參與,雖然有一家機構掉了鏈子,不過還好金額不大,追加認購一下子就完成了。”前述資産管理公司人士表示。

  新規將有效杜絕上述亂象,同時還可避免誤傷其他正常市場行為,“備案只要向協會上傳材料就可以,沒中標就出個募集失敗説明,影響不大。主要影響在於針對一些違約繳款的私募機構。打擊‘報價後不繳款的現象’,不接受信用報價。”前述機構人士表示。

  新政將對市場帶來多大影響?首先,通過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參與定增報價將無法由券商、基金子公司代繳,這將減少通過券商資管或基金子公司報價的資金,從而抑制高報價情況。“但是一些優質項目大家勢在必得,劣後方為了避免失敗成本,反而會抬高報價。”此外,如果是突擊啟動發行的報價項目,新設立産品幾乎不可能參與。記者 黃世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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