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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高速路段陷工程款糾紛 項目工程被指層層分包

  • 發佈時間:2015-01-15 17:4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寧德1月15日電(呂巧琴 葉茂)作為福建省“三縱八橫三十三聯”高速公路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沈海高速公路復線柘榮至福安段,已于2012年9月28日開工建設,進一步改善山區交通和投資環境,促進沿線地區經濟發展、山海聯動,加強閩浙贛區域交流合作、拓展環三發展腹地。

  然而,作為重點項目的沈海高速公路復線柘榮至福安段A8標(以下簡稱“柘福A8標”),近日被曝存在層層違法分包、拖欠工程款等。對此,中新網記者深入調查,採訪求證。

  工程隊合同未簽 結算款久拖未結

  沈海高速公路復線柘榮至福安段全長52.482公里,概算投資43.65億元人民幣。工程于2012年9月28日正式開工,建設工期3年。其中的“柘福A8標”地處福安市潭頭鎮轄區。

  日前,分包了“柘福A8標”路基工程的施宏強向中新網記者反映稱,其被拖欠了200余萬元工程款,輾轉數月討要至今無果。

  據施宏強介紹,其于2013年10月經人介紹,與承包“柘福A8標”路段的李江達成口頭共識,分包路基主體工程。“開始施工後,我們隔三差五找他(李江),説要簽約結算了,但他就以種種理由推脫,一直沒有簽合同。”

  “李江他自己做隧道,路基部分做不來,就把路基分成兩段(分包)。”施宏強稱,當時因為是熟人介紹,所以達成共識,暫時先施工、後簽約,以前和央企很多都是這種做法,做習慣了,沒想到私人會這樣。

  2014年後,施宏強繼續進場施工,但是因為合同沒簽,結算款久拖未結。“中途我們要錢,10萬、20萬,總共有拿了一兩百萬,(我)墊付工程款200余萬元,工資、機械費100余萬元,扣除領購的材料,還欠我200多萬。”

  不簽合同、工程款未結,施宏強並不是單例。據其介紹,在分包路基工程之前,就有江西(工程)隊做到中途被迫退場,虧了一大筆錢,也是不簽合同;隨後進場施工的湖北(工程)隊的情況也是一樣。

  施宏強的説法,記者從湖北隊的負責人謝強處得到證實。謝強稱,其于2013年6月3日分包李江段內路基主體工程,2014年8月5日停工。“以前合作過,這次也不簽合同,幹了一年多,墊付了百來萬。”

  設備遭強制清場 警方稱不屬立案範圍

  2014年8月1日,因結算問題一直沒解決,施宏強負責的福清隊開始停止施工。此間,在中鐵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寧德沈海復線高速公路A8標項目部經理部(以下簡稱“A8標項目部”)的牽頭談判下,施宏強將其工程隊的設備挪放一旁。然而,8月27日,施宏強的機械設備遭不明人士拖走。

  “項目部組織協調過好幾次,8月24日接近達到我方的訴求,25號(李江)突然把談判的數額降了100多萬,我們不接受,27號設備就被‘搶’走了。”施宏強稱,設備被清走時,他們並不在場,也不知道被移到什麼地方,我們報警,警方也不予立案。

  8月29日,施宏強找到了“A8標項目部”的常務副經理王建安。“項目部稱這是李江個人行為,不是在項目部授意之下。”施宏強如是説。

  對此,福安市潭頭派出所李所長對記者解釋稱,“從公安部門來説,不屬於我們立案範圍,屬於工程的經濟糾紛問題。”

  李所長稱,因工程的設備停在場地,另一個隊伍的車隊停不了,工程總承包人就清場,把設備拉到一個地方保管起來,不是説搶奪或搶劫。

  “(事前)有沒有通知工程隊,我們也不知道;設備停在福安市政府的一個停車場,承包人有和工程隊説過停在什麼地方,説什麼時候都能拿走。”李所長説,雙方沒有簽訂任何協議,建議自行調解,也和工程方説過,要求儘早化解矛盾。

  2015年1月5日,施宏強告訴記者,設備已于2014年12月中旬拿回,“我們認定是搶走,但(警方説)構不成搶劫,糾紛一直在這裡,所以設備也一直放在那。”施宏強稱,一直放在那也不是辦法,現在只想能儘快要回墊付的工程款。

  違法分包?項目部稱係勞務分包

  工程款遭拖欠、設備遭清場之餘,施宏強還反映,其分包的路基工程存在違法分包現象。“進場後,(工程)包工包料,(李江)把整個清單拿給我,下我六個點(意指6%),100萬抽6萬當做管理費。”施宏強稱,因工程款沒結算,目前管理費也一直未支付。

  在施宏強提供的材料中,記者看到包含了雙方簽字確認的土石方量測量資料,無業主單位簽字的路基隊炸藥結算單、爆破物品材料單,以及“A8標項目部”為抬頭開具的柴油使用發票等。然而,在這些材料中,記者看到均未蓋有項目方的蓋章。對此,施宏強解釋稱,因為沒簽合同,是違法分包,結算單他們都沒蓋章。

  “工程不允許層層分包,(我們)做的主要是土石方,一部分(材料)是向李江領用,一部分自購;領購材料的錢,從工程結算款裏面扣。”施宏強稱,有的材料只能向李江領,材料品牌是指定的。

  針對上述拖欠工程款、分包等問題,記者撥通了“A8標項目部”常務副經理王建安電話。王建安否認稱,“沒有(拖欠工程款),我們這裡沒有分包,有勞務分包。”説完,其匆匆挂斷電話。此後,記者多次撥打,王建安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項目部和班組(李江)是合同關係,李江和湖北、福清隊協議可能沒簽,他們怎麼約定的,到底有沒有簽協議我們也搞不清楚。”寧德沈海復線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陳光銀則稱,公司只能管項目部這塊,項目部和下面的班組、工頭之間,是獨立往來的協議;進來幹活應該要簽合同,就是怎麼結算的問題。

  關於工程隊反映的違法分包一事,“整個工程經過合法的招投標以後,(就是)項目部組織實施的問題了,我們只負責日常的監管、管理上的一些事。”陳光銀稱,項目部怎麼包,是項目部管理上的問題。

  交通局:屬於內部糾紛

  據施宏強介紹,“柘福A8標”由中鐵八局集團有限公司與林東方(音)聯營投標,李江則是從林東方手中承包到工程,對外打著中鐵八局的名義。

  根據住建部2014年8月4日印發的《建築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指出,存在“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通過採取合作、聯營、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等情形之一的,屬於轉包。

  同時,存在“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築材料款、週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等情形之一的,屬於違法分包。

  “這個是內部糾紛,工程隊是土方工程,虧了以後就不想做要求增加單價,對方不同意,工程要趕工,李江就把整個清場,隊伍派來再做。”寧德市交通局黨組副書記陳長德表示,雙方談判了很長時間,福安市委市政府、市勞動局、中鐵八局均介入協調了,不是工程款拖欠的問題。

  關於聯營投標一事,陳長德直言,“這個項目部比較複雜,林東方也是外面的人,和A8標是合作者,可能他們私下有協議,中標完以後,工程要分一半給林東方,中鐵八局肯定不出錢,投標費用林東方出。”

  陳長德表示,林東方把這個一半拿了以後,包給李江去做,李江又再包給工程隊;也是屬於勞務分包,不存在違法分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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