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調整存貸款統計口徑 不影響存款準備金交存
- 發佈時間:2015-01-15 14:5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 魏晞)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15日向記者證實,當天央行已發佈了《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統計口徑的通知》,提出了存貸款統計口徑調整方案。
不久前,中國央行公佈了《關於存款口徑調整後存款準備金政策和利率調整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4】387號文),涉及到存款口徑調整問題,但沒有涉及到貸款口徑調整問題。
盛松成15日表示,存貸款統計口徑的修訂主要是基於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逐步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在貨幣的發行和派生過程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作用與企業和個人基本相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和貸款與普通企業和個人的存款、貸款沒有實質區別。因此,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標準,存款類金融機構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要計入存款和貸款。
二是保證統計口徑的科學性,準確反映存貸款總量。近年來,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它們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與普通的單位、個人存款一樣,已經成為存款類金融機構重要的資金來源。為反映這種變化,2011年10月,人民銀行已經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款項計入廣義貨幣M2。經過這次調整,“各項存款”口徑與廣義貨幣中存款口徑基本一致。
三是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這次統計口徑調整前,受新股發行和存款衝時點等因素影響,季末存款規模和資金價格容易出現大幅波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貨幣政策效果。調整後,存貸款統計口徑中已經包含了存款類金融機構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之間大部分的資金往來,因此,資金在這兩部分之間的相互轉移不會引起存款規模和資金價格的大幅波動,由此提高貨幣政策有效性。
盛松成表示,央行已初步評估了存貸款統計口徑修訂的影響。
存款準備金方面。按照387號文的要求,新納入各項存款口徑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適用的存款準備金率暫定為零。因此,這次存款口徑修訂目前不影響存款準備金的交存。這種做法在國際上也是有先例的。比如在美國,非個人定期存款、個人儲蓄存款等非交易賬戶,以及一定金額以下的交易性賬戶都屬於法定存款準備金交存範圍,但準備金率都為零。
貨幣供應量方面。由於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款項已計入廣義貨幣M2,這次統計口徑調整不直接影響貨幣供應量統計。
社會融資規模方面。由於社會融資規模反映的是金融體系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援,不包括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往來。因此,這次統計口徑調整不會直接影響社會融資規模。
利率方面。這次調整後,對新納入各項存款口徑的存款,利率管理政策保持不變,利率仍然由資金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不會直接影響市場利率。
“總體講,這次統計口徑的調整是為了更加準確地反映全社會存貸款和流動性的實際狀況,也是為了與國際接軌,不應做太多的政策解讀。當然,存貸款口徑調整後是否會對金融機構存貸比造成影響,那要看有關監管機構如何確定存貸比的計算基礎。”盛松成説。
需要指出的是,存貸款統計口徑修訂是從2015年開始的。而央行15日發佈的2014年數據仍然按照原口徑統計,2月份開始將按新口徑發佈2015年度數據,同時央行也會按新口徑回溯2014年數據。
存貸款統計口徑調整方案説明:
中國人民銀行自2015年起修訂“各項存款”和“各項貸款”統計口徑,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款項納入“各項存款”統計口徑,將存款類金融機構拆放給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款項納入“各項貸款”統計口徑。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農村資金互助社及財務公司。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金融租賃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還包括證券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
比如説,證券公司存放在商業銀行的客戶交易保證金,按原口徑不計入各項存款,但按新口徑需要計入;還比如,商業銀行拆借給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按原口徑不計入各項貸款,但按新口徑需要計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