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將加強對非遺保護單位履責效果的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1-15 10:3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5日訊 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近日從文化部獲悉,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實施有效保護。目前,文化部正在對各地提交的變更保護單位材料進行審核,並將於近期調整一批國家級項目保護單位。以後,文化部將逐步完善定期對存在問題的保護單位進行調整、淘汰,以督促保護單位對項目進行有效保護的工作機制。同時,文化部還將加大管理力度,加強對保護單位履責能力和履責效果的監管。
據中國經濟網文化産業頻道記者了解,文化部近些年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相繼有很多舉措。
2011年08月文化部下發了《關於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非遺發〔2011〕38號),提出建立國家級項目定期自查、報告機制、督促檢查和社會監督機制,對國家級項目實施動態管理。
2012年9月,文化部根據督查情況作出了對天津市紅橋區回族大刀隊等105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進行調整、撤銷的決定,取消了97個單位的保護單位資格,對履責不力的提出批評或撤銷保護單位資格。
2013年初下發了《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調整和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的通知》,對433個第一、二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進行了調整和重新認定。
2014年初發佈了《關於調整和重新認定部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的通知》,對鼓舞(花鈸大鼓)等121個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單位進行調整和重新認定。兩次共計已對554家項目保護單位進行了調整和重新認定,其中由於履責不力、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不具備履責能力和條件等原因而進行變更的有300余家。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