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開啟第三方治污之路 轉向“誰污染、誰付費”
- 發佈時間:2015-01-15 08:13: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誰污染、誰治理”轉向“誰污染、誰付費”
“誰污染、誰治理”的老路將向“誰污染、誰付費”轉變。
國務院辦公廳14日發佈了《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從完善價格和收費政策、加大財稅支援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和發展環保資本市場多方面給予環境治污第三方治理政策支援。
第三方治理“一舉多得”
近年來,我國多地區遭遇大範圍、長時間霧霾天氣,部分城市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局部地區土壤污染程度加劇。這些現象在引發全社會對環境問題高度關注的同時,也讓公眾充滿困惑,為什麼在環保成為基本國策,並且投入逐年增加之下,環境形勢卻依然嚴峻。
“不少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閒置不用或間歇使用,形同虛設,完全實現不了污染物達標排放的要求。”有業內人士對記者坦言,目前我國工業治污依然沿用“誰污染、誰治理”的老路,由排污企業自行解決治理問題。但由於缺乏有效監管,工業企業自覺控污減排意識比較淡薄。同時,受經濟實力和技術水準制約,也很難做到每個企業都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建成後也常常出現建而不運、運而不足的現象。
“缺技術”、“投入大”、“監管弱”,環境改善自然難見成效。因此,在環境治理領域採用市場化手段,被認為是更加行之有效的治污之路。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在環境建設方面,政府更應該考慮如何讓經濟手段為環境改善多做貢獻。
賈康説,如果較多采用行政手段,政府並沒有能力做到對海量企業有效甄別“關停並轉”;以準入為代表的法律手段也會導致尋租層出不窮;依靠經濟手段調節,讓企業在市場中優勝劣汰才是最為有效的方法。
據了解,目前在國際上,工業減排普遍採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業以合同的形式通過付費將産生的污染交由專業化環保公司治理。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對記者説,第三方治理模式的優點在於:排污企業由於採用專業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達標排放率;政府執法部門由於監管對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執法成本;此外,還刺激了環保企業和産業的發展,“可謂一舉三得。”
近些年來,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經在我國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領域得到試行,取得顯著成效。一些大型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也嘗試著採用此種模式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如燕山石化委託威立雅水務處理企業工業廢水、上海化工園區委託中法水務處理園區工業廢水,都取得良好效果。
“已經有一些工業企業、縣鎮企業的污水處理委託我們企業來做。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桑德環境董事長文一波此前也表示,我們在技術、設備、問題處理方面比非專業公司強,由於業主和政府對環保企業的監督,環保企業的重視是空前的。經濟上,雙方也都是受益的。
“所有”措施力挺
為了更廣泛、有效地推行第三方治理,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從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援等方面鼓勵和支援環境治理第三方治理的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準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優質、可持續的環境公共服務市場化供給體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業態和模式趨於成熟,涌現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準高、綜合信用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
根據《意見》,要推動環境公用設施管理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模式轉變,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運作機制。對可經營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採取特許經營、委託運營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通過資産租賃、轉讓産權、資産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産。
在政策支援方面,《意見》從完善價格和收費政策、加大財稅支援力度、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和發展環保資本市場四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具體包括,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項目給予中央資金支援,有條件的地區也要對第三方治理項目投資和運營給予補貼或獎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開展節能環保信貸資産證券化,研究推進能效貸款、綠色金融租賃、碳金融産品、節能減排收益權和排污權質押融資;對國家鼓勵發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項目,在貸款額度、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優惠;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實行優先審批。(記者 秦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