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門聯合發佈煤矸石管理新規
- 發佈時間:2015-01-15 01:30:51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12日説,根據新修訂的《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我國禁止新建煤礦及選煤廠建設永久性煤矸石堆場,確需建設臨時堆場(庫),原則上佔地規模按不超過3年儲矸量設計,且應有後續綜合利用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個部門日前以聯合令的形式發佈了《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版)》。
這位負責人説,此次修訂主要在立項審批、土地約束、環境保護、安全生産等方面強化了對企業和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相應的鼓勵和處罰措施也更加明確。同時,進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矸石産生和利用情況的統計體系,對煤矸石綜合利用發電也強化了相關技術指標和環境保護要求。
我國于1998年發佈《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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