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後悔權”引社會關注
- 發佈時間:2015-01-14 00:29:5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消法》實施以來,“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規定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北京市消費者協會“96315”兩條熱線2014年12月份共登記消費者投訴資訊5874件,登記消費者諮詢3503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3.92萬元。其中,羽絨服選購成為熱點,兩條熱線共接到因購買羽絨服産生糾紛的投訴106件。
國家標準規定,羽絨服的含絨量不得低於50%,名牌羽絨服的含絨量一般都在80%左右;填充料必須經過高溫消毒,衣物才會無異味;布料必須合格,否則易出現漏絨現象。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時不要只圖價格便宜,更要注重羽絨服的品質,可以通過看、按、摸、揉、聞、掂等六種方式進行甄別。消費者在購買羽絨服時要選擇有信譽的商家,並索取保管好購物憑證,出現問題時及時維權。
消費者關先生在一家網站購買手串,購買時商家未明確説明該手串不宜退貨,現在7天內,且包裝完好的情況下,關先生出於個人原因,要求退貨,商家卻以無法辨別真假為由拒絕。
新《消法》實施以來,此類“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規定已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從相關的投訴情況看,消費者與經營者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適用範圍、退貨時“商品完好”的標準、是否進行了一對一提示等問題上存在較大分歧。在此,工商局提醒消費者,選擇非現場購物,特別是進行網購時,首先要看清商品介紹,注意留意商家對該商品是否有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説明,也要注意“後悔權”的規定不是一點兒責任都不承擔,需要支付商品退貨産生的運費。同時,也警示經營者:除法定排除情形外,對於排除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都要進行詳細説明,並落實到每件具體商品上,在消費者購買的過程中必須進行一對一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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