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超級信用疊加市場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1-13 20:29:40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儘管近幾年來國家及地方頻頻出臺政策支援中小微企業融資,但融資難依然是中小企業發展的攔路虎。其實,中小企業融資難不僅僅是中國內地才有的難題,它幾乎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
香港中小企業眾多,也存在著欠資金、融資成本高的問題。商務部駐港貿易處日前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內地中小企業自身財務不健全、信用基礎薄弱是致使其融資難的主要原因,外部環境如銀行融資成本居高不下、金融市場發育不足也是重要誘因。除此之外,政府在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還有更多發揮空間。
政府應該如何向中小企業提供必需的信用擔保和輔導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向市場融資並降低融資成本?香港政府及時採取有效辦法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其中不少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經驗:對症下藥
多年以來,香港在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採取了一些有效做法,其重點是政府發揮推動作用,同時利用商業銀行的客戶網路基礎和風險評估機制,對症下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于2001年實施了“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協助中小企業向參與該計劃的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用作購置營運設備、器材以及應付營運資金週轉。在這一計劃下,每家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保障額為獲批貸款額的50%,最高信貸保證額為600萬港元,保證期最長達60個月。中小企業可向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貸款機構審核並決定該申請是否需要由“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提供擔保。若確認需要,即把申請轉交給政府工業貿易署,一旦獲得接納,工業貿易署就會向有關金融機構免費提供一定額度的信貸保證,以便其批出貸款。
根據工業貿易署的資料,從2001年12月推出到2014年11月底止,該計劃共收到31239個申請項目,批出數目28378個,佔申請數目的90.8%,累計信貸保證額為215.3億港元,累計獲批貸款額453.3億港元,快捷有效地滿足了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為救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迅速推出1000億元的“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協助逾2萬家企業走出資金困境,間接保住了34萬個就業崗位。在“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到期退出之後,2011年11月特別行政區政府屬下的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推出了“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並於2012年5月底推出補充該計劃的特別優惠措施,提供八成擔保,協助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用於運營和購置設備。
為了支援貨物出口,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推出抵押融資計劃,利用該局發出的保單協助企業取得出口融資。此外,政府還設立了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用於滿足中小企業參與商品展銷會和考察活動的費用支出;推出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協助其開展研究項目等。
特點:政府主導市場運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幫助中小企業化解融資難的各項舉措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通過各種信貸計劃為中小企業提供必需的信貸保證,協助其向金融機構融資,但不會干預貸款機構的商業運作,也不會直接評估中小企業的信用度,而是依靠參與計劃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運用專業判斷審核中小企業的貸款申請,決定是否需要由政府信貸計劃提供信貸保證,且每筆貸款利率也由金融機構按市場原則決定,政府機構只是起到最終復核把關的作用。正因如此,該計劃下的申請在工業貿易署獲批的成功率高達九成以上,而在未獲批的申請個案中,絕大多數是申請人自行撤回,真正被拒絕的數目只佔總申請數目的0.4%左右。
大幅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有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信貸保證,增加了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意願,並保障了相對較低的貸款利率;同時政府推出“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和“特別信貸保證計劃”,均無需中小企業支付擔保費用,只有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推出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需要收取貸款額的0.5%~1.44%作為擔保費用。
運作順暢,壞賬率低。由於相關計劃主要由金融機構按專業和市場原則進行審核,保證了中小企業的放款品質,如千億港元的“特別信貸保證計劃”支援了逾2萬家中小企業,其間只收到約540宗壞賬索償通知,實際壞賬率僅為0.69%。
啟示:政府市場力量有效結合
香港的做法充分發揮了政府和市場兩方面的積極性,把政府的超級信用和金融機構的專業性及執行網路這兩種不同的功能和優勢巧妙地結合起來,從而達到最大限度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目的。內地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可借鑒香港的這些有益做法。
政府以高於金融機構的信用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不僅可以助力企業較容易地取得貸款,而且融資成本也低得多,使中小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一併得到解決。內地目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市場化手段,包括成立數以萬計的擔保公司、小額信貸公司、租賃公司以及典當行等,這些小微型金融機構的信用不但低於政府,也低於放款銀行,並且自身以追求高額利潤為經營目標,即使能協助一些中小企業取得貸款,融資成本也高得驚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實際操作中難以緩解。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不僅僅是因為企業的擔保品不足,還涉及財務制度、經營管理等因素,政府不僅要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還需要開展深入細緻的輔導服務,從財務、技術、方向、策略、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援。政府可以協助中小企業融資為起點,建立一整套綜合性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提供更具針對性和更週到的服務。
在協助中小企業融資的過程中,政府應充當促進角色,而並不是要取代金融市場的功能作用,要發揮政府的特殊優勢,補充市場機制之不足。而且政府協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也不是由行政部門直接介入金融活動,而是可以考慮通過設立各類計劃或基金,以具獨立法律地位的財團法人或法定機構的形式運作。同時,政府支援中小企業融資應確保重點扶持誠信較好、有一定業務基礎、具有發展前景、願意配合且積極作為的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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