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十二跌”京滬津出租燃油附加費不降遭質疑
- 發佈時間:2015-01-13 07:2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油價“十二跌” 京滬津出租燃油附加費不降遭質疑
12日,國內成品油價格迎來新年首跌。從2014年6月至今,國內成品油價格已出現十二連跌。
儘管國際油價跌幅近半,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與油價聯動的計程車燃油附加費卻“紋絲不動”。燃油附加費定價機制各地不一,且易漲難跌,引發公眾質疑。
油價“十二跌”,京津滬發改委稱燃油附加費“仍未滿足調價條件”
目前國內多數省份93號汽油零售價連續下跌,不少地方都下調或者停止徵收計程車燃油附加費。青島從11月18日起取消客運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深圳、昆明、寧波等地也將燃油附加費下調了0.5元至1元。
但仍有不少地方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依然“堅挺”,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並未對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作出調整。記者調查發現,各地公佈的油運聯動政策不一,機制千差萬別,導致降與不降都有理。
北京市發改委表示,根據北京市制定的相關標準,燃油附加費調價需滿足3個月內加權累計變動達0.8元/升,北京燃油附加費一直沒有調整,“就是未達到調整條件”。
天津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只有當成品油平均價格連續一年下調至每升5.5元以下時,才會相應調降燃油附加費0.5元,油價下調至每升5.2元以下時,才全部取消燃油附加費。
上海市發改委表示,上海油價調整的週期是一年。上海交通部門回應,起徵點對應的是平均油價而非時點油價,即當年7月至次年6月油價,2014年7月至今平均油價仍高於6.43元/升,故不作調整。
燃油附加費背後,隱藏政府不合理收費衝動
廣東油氣商會油品部部長姚達明表示,計程車燃油附加費徵收的重要背景是近年來成品油價格大幅上漲,一些地方給計程車行業進行補貼的政策。現在石油期貨價格近乎腰斬,而計程車燃油附加費的降價幅度卻遠低於此,漲快跌慢、只漲不跌的情況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
記者了解到,燃油附加費“易漲難跌”的背後,潛藏了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的收費衝動。
如,南昌、濟南等不少城市的計程車已經使用價格更為低廉的天然氣,不再使用汽油,但附加費還是照收不誤。濟南有關部門甚至表示,濟南的計程車大多數都是燃油和天然氣混合動力的,天然氣價格沒降,跟油價變化沒什麼關係,所以燃油附加費也不用降。
而某地發改委甚至對記者表示,隨著油價進一步下降,燃油附加費可能會達到取消的限制,但油品馬上要從“國三”提高到“國四”,油價又有所提高,“這樣燃油附加費就不一定取消了”。
還有的地方甚至直接違背自己制定的調價條件,漲價“火急火燎”,降價“慢慢吞吞”。如深圳此前規定,價格變動應當經歷兩個月的穩定觀察期,但2012年3月,深圳燃油附加費提價時省略了兩個月觀察期直接宣佈價格上漲,當時4元燃油附加費為全國最貴。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乘客打車價格裏已包含油價因素,不宜再拿出相同的因素單獨收費。
燃油附加費徵收需科學統一、依法聽證
卓越諮詢成品油分析師張斌認為,油價經過多輪下降,但每個城市的計程車燃油附加費調整千差萬別,根源在於各地計程車燃油附加費的形成機制並不相同,定價區間應該是多少,調價窗口時間應該多長,都是地方政府自己説了算。而調價方案的制定是不是科學合理,並沒有經過檢驗,這也是目前一些地方依規定執行,老百姓卻不買賬的重要原因。
價格法明確規定,制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時應當舉行聽證程式。在計程車燃油附加費一項上,全國不少地方都開徵了此項費用以向乘客轉嫁成本,但多地並未依法採取聽證程式;有的是運價調整聽證,燃油附加費未經論證就“違規搭車”;還有的直接就以“臨時收費”之名行長期漲價之實。
對此,不少消費者提出,計程車企業成本上升並不能完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計程車企業作為一個壟斷性企業,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更要深挖收費緣由、公開嚴審運價成本。業內人士表示,計程車企業的成本增長,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消化,包括採取多産業的投資,來彌補公司效益的下降。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趙英等專家認為,當前計程車公司的經營方式帶有半壟斷性質,很大的成本是所謂的“份子錢”,如果可以允許個體進入,充分競爭,既能減少政府補貼、也能降低乘客負擔。
此外,張斌等業內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對地方油價聯動的機制進行審查和歸併統一,讓燃油附加費的計算和徵收更加科學。
施正文建議,由於當初實施燃油附加費運價調整的方案很多並不科學,對於沒有達到臨界點的城市,目前也可以開聽證會,多方面聽取意見,綜合考慮計程車的利潤率和老百姓的承受力,決定到底要不要把燃油附加費降下來或者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