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五險中養老保險費率偏高 將適時適當下調
- 發佈時間:2015-01-11 07:30: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社部:社保費率適時適當下調
稱“五險”當中養老保險費率偏高 其他四項在國際上處於中等偏上水準
京華時報訊近日,有媒體稱我國社會保險費率全球第一,繳費基數連年上漲,成為企業和個人的負擔。對此,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我國5項社會保險費率中,主要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今後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社保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
>>費率水準
國情不同不宜對比
社會保險費率是指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佔繳費工資的比例。我國城鎮職工法定社會保險為5項,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前3項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後兩項只由企業繳費。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單位一般為20%左右,職工個人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為20%;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單位為6%左右,職工個人為2%;失業保險費率,單位為2%,職工1%,農民工參保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單位費率在0.5%—2%之間;生育保險,單位費率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個人不繳費。
有觀點認為,我國社會保險費率目前在國際上處於較高水準,甚至是“全球第一”。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國的國情差別很大,社會保險的籌資規模受人口結構、社保制度模式、覆蓋範圍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比如,許多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項目很少、覆蓋率很低,所以費率也低;有的國家儘管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不太高,但通過一般稅收或徵收社會保障稅來籌資支付某些社會保障待遇,這沒有計算在社會保險費率標準之內。所以,僅僅簡單地對比社會保險費率很難反映各國社會保險籌資規模的全面情況。
該負責人説,我國5項社會保險費率中,主要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而其他4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在12%左右,處於中等偏上水準。
>>政策趨勢
社保費率將“減負”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為降低社會保險費
率已採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大力推進提高統籌層次,按國務院統一部署,目前各省份基本建立起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使部分地區原來高達30%以上的單位費率降到全國統一的20%。二是各級政府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投入。僅2013年全國各級財政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就達2669億元,其中絕大部分是中央財政補助。三是在經濟波動中,採取階段性減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政策。今後,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方向,社保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以有效平衡國家、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據《人民日報》
■觀點
企業出現困難可減免保險費
目前,一些企業經營困難,將社會保險費視為較大負擔。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社保繳費是一部分工資的延期使用,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是企業正常成本,和工資一樣在稅前列支,應該繳納也必須繳納,不能簡單地將其視為“負擔”。但政府的確有必要調整繳費政策,讓企業更容易接受。
金維剛認為,當前應在三方面加以調整。其一,繳費所參考的社會平均工資要更好地反映全體就業人員收入的實際情況,使其更接近真實的繳費能力。比如,目前繳費的下限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而達不到這個工資水準的低收入人員及其企業會感到負擔重。其二,增加繳費政策的靈活性。目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社保繳費有些不堪重負,有必要考慮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的實際,適當下調繳費率。其三,應結合經濟運作狀態調整費率,比如遭遇大的衝擊、出現普遍經營困難時,啟動臨時性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幫助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渡過難關。據《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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