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指數保險是畜牧業政策保險發展新趨向
- 發佈時間:2015-01-07 02:51:5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孫溥
目前我國畜禽養殖政策性保險主要對生産風險提供風險保障,而對畜禽生産經營中的另外一種風險——市場風險或價格風險則基本沒有保障。事實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風險對畜牧業生産的影響越來越大,而且畜産品特別是生豬市場價格的波動不僅影響到生産者的收入水準,同時也直接影響到廣大市民的消費福利水準。
江蘇正式開辦生豬價格指數保險
日前,筆者從江蘇省農業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由太平洋財險牽頭開發的“江蘇省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已于2014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國內開辦的生豬價格指數保險都以“豬糧比”為參照係,我國目前生豬生産盈虧平衡點為“豬糧比”6:1左右。根據江蘇省歷年生豬養殖盈虧平衡點測算分析,此次江蘇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合同的對標豬糧比價設定為5.8:1,即在保險期內出欄月當月豬糧比價平均值低於5.8:1的,保險公司給予養殖戶賠償。目前,保險金額設600元/頭、800元/頭和1000元/頭三檔,保險費率為5%,省級財政保費補貼按蘇南20%、蘇中30%、蘇北50%的標準執行。按照條款規定,出欄月當期豬糧比價低於5.8:1時,保險公司應立即啟動理賠程式,通知養殖場戶提供當期生豬出欄證明及相關銷售證明材料,並在10日內賠償。保險合同在不同價格波動情形下採用不同的賠償比例系數,豬糧比價在5.3-5.8之間時為60%,4.8-5.3之間時為80%,小于4.8時按保險金額賠償。
生豬價格保險不失為穩市良策
生豬市場的價格波動是正常的,無法避免。如何有效減緩豬肉價格波動帶來的影響呢?生豬價格保險是以生豬為保險標的,以生豬價格指數為保險責任的一種保險。在保險期內,生豬平均價格指數低於保險責任約定的價格指數時,保險公司將按合同進行賠償。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實際上是為養殖戶確立了一個最低收益水準。即使在豬肉價格過低的情況下,養殖戶依然能夠有一定的收入,能夠繼續留在生豬養殖業,從而使未來的市場供應量相對平穩,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
在國外期貨市場發達的國家一般是將期貨市場價格作為畜禽産品價格指數保險産品中的“價格指數”,而我國僅開辦了雞蛋期貨,畜禽産品期貨市場還不太發達,選擇開辦生豬價格指數保險,既是調控生豬生産和市場的一個有效手段,也為生豬養殖場戶提供了一個風險管理工具。而且相比于期權,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具有三個方面的優勢:一是期貨期權的每手交易量太大,一般的生豬養殖場戶不能達到期貨交易需要的量,養殖場戶直接利用期貨期權市場也不太可能,而購買産品價格保險卻很容易;二是期貨期權專業性較強,畜禽生産者普遍不具備相關的知識,但農業保險公司與農戶的關係往往比較緊密,且會建立除價格保險以外的其他合作關係,因而更利於達成合作;三是價格或收益保險的原理雖然和看跌期權很相似,但成本並不比期權高,收益保險的成本反而更低一些。
價格指數保險是畜禽政策保險發展的新趨向
價格指數保險主要基於農産品的期貨市場價格與現貨市場價格,可以最大程度地縮小保險市場的基本風險,在市場條件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其優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可以打破農業生産的原始記錄,即災害發生的時間、種類以及災害損失情況等數據資料對厘定費率的限制;其二,不需要了解被保險人的損失情況,有效降低了業務成本;第三,該保險方式使用與養殖業損失密切相關的、易於觀測且難以人為干預的隨機變數,解決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有利於防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第四,指數保險的購買者不僅僅局限于農民,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購買,有利於在更大範圍內分散農業風險,使農業保險的經營更符合大數定律。
發達國家的實踐早已證明,在現代農業中,決定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的主導因素是市場需求。因此,歐美國家農業政策的著力點都放在了應對過剩條件下農民利益保護的問題,目前,美國、加拿大都開辦了相應的價格指數保險,為種植、養殖者的利益提供保障。與此同時,我國有關部門也正在探討利用價格指數保險調控農産品市場價格的可能性。國內北京、上海、四川、浙江、江蘇等地嘗試開展生豬價格指數保險和淡季葉類蔬菜價格指數保險,這些探索和實踐為在畜禽養殖業領域嘗試開展牛奶、雞蛋、肉雞、苗雞價格指數保險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因此,價格指數保險將是畜牧業政策保險發展的新趨向。
(作者單位:南京農業大學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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