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三起林木種苗違法案件
- 發佈時間:2015-01-06 07:33:24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5日從四川省林業廳了解到,省林業廳首次向全省林業系統及各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中心)通報了三起林木種苗違法案件及其處罰情況。表示不得未經審批同意從省外盲目引種投標,確保採購種苗的品質,切實維護林農利益。
三起林木種苗違法案件分別是:四川恒江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經濟林苗木生産經營資質的情況下,違規參與並中標樂至縣2013年連片扶貧開發項目梨苗採購,被處以罰款50000元。二是遂寧市船山區河東園藝場法定代表人胡某和遂寧市仁君花果苗木場法定代表人劉某,在參加宣漢縣現代林業産業基地建設項目苗木採購活動中,為達到該項目招標採購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偽造《林木良種證》以及多份加蓋有林業部門印章的公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三是金堂縣東潤農業專業合作社在參加宣漢縣林業局現代林業産業基地建設項目苗木採購公開招標的投標中,變造林木種子生産許可證,塗改許可證數據,被處以罰款2000元。
通報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四川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林木種苗市場監管,規範林木種苗生産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式,嚴禁擅自降低準入門檻和隨意擴大範圍填寫生産經營種類;進一步規範林木種苗採購行為,嚴格審查投標人的生産經營合法性,合理確定招標方式和編制招標文件,依據生態適生性(土壤、海拔、運輸距離)、品質、價格、後期服務等指標綜合評標,不得採用單一的低價中標方式確定中標人,更不得未經審批同意從省外盲目引種投標,確保採購種苗的品質,切實維護林農利益。(記者李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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