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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標準過高藏隱憂

  • 發佈時間:2015-01-06 02:14:4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最近,各地公佈的2015年社保繳費標準都有所上升,大部分省市繳納的五險一金佔個人工資總額的40%以上。

  社保繳費標準高低,能反映一個國家的綜合經濟實力,也直接決定未來社會養老保險能力的高低。不過,如果繳費標準過高,就會帶來一些隱憂。

  此前,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曾公開表示:“五險一金已佔到工資總額的40%-50%,企業覺得負擔重。”的確,社保繳費標準過高,首先就會導致企業成本上漲,侵蝕企業利潤。這既影響實體經濟的活力和可持續發展,也會削弱實體企業對員工的加薪能力,影響員工實際收入增長。如果一些民營企業採用減少或壓縮用工的方式,來應對日益高企的社保繳費支出,其結果會直接推高失業率。社保繳費標準過高,還有可能導致一些中小微實體企業難以為繼,這會令國家稅源減少、財政收入下降,進一步削弱財政在民生保障方面的支付能力。社保繳費標準過高,還會加劇城市自由職業者和低收入人群的經濟負擔,有可能導致這些人員自動放棄社保,從而縮小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影響社保普惠目標的實現,給已經進入老齡化的中國帶來更多的養老問題。

  所以,社保繳費標準一定要科學合理,充分考慮我國企業的經營現狀和城鎮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狀況。要從兩方面制訂繳費標準,即企業、低收入人群自繳和各級財政補貼共同負擔的辦法解決,其負擔比例視經濟發展形勢和居民收入狀況而定,靈活調整,並給養老負擔較大的企業予以適當的減稅優惠,使得社保繳費標準始終運作在合理區間內,既不影響經濟發展和各項改革的順利推進,又不降低民眾的生活幸福指數。

  □莫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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