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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

  • 發佈時間:2015-01-05 15:31:5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長春1月5日電(記者林宏、孟含琪)為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保障創新創業,吉林省于2015年起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申請人在申請市場主體登記時,只需提交能夠證明對其住所(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材料,工商部門即可予以登記。此舉旨在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手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據了解,實行新的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是吉林推進工商註冊登記制度改革,創新政府服務方式、便民利民的重要舉措。根據《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工商部門對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行為做出明確規定,同時對其合法使用住所(經營場所)也提出具體要求。

  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登記(備案)條件,工商部門登記時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不審查住所(經營場所)的用途和使用功能,進一步提高登記效率;允許“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突破以往一個地址只能登記一家市場主體的限制,既免去企業管理多個證照的麻煩,又有助於整合分支機構資源,實現企業規模化發展,為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有限度地允許住宅改商用,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同時符合國家和吉林省相關強制性技術標準要求,申請人可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釋放場地資源、降低創業成本。

  此外,辦法還明確娛樂場所、聯網上網服務(網吧)、危險化學品生産和煙花爆竹生産、儲存和經營等4類行業不允許使用住宅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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