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消費維權要設立小額消費投訴法庭
- 發佈時間:2015-01-05 11:25:00 來源:中國工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現階段網路市場存在的問題
網路商品品質問題。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網路市場的虛擬性、隱蔽性等特點,通過網路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網店虛假宣傳問題。為提升銷量、吸引消費者注意,一些經營者在網頁宣傳中經常使用“銷量第一、全網最便宜”等絕對化廣告用詞,對商品的材質、性能、功效、産地等作出虛假説明,對商品展示圖片進行技術處理,甚至雇人刷好評,誤導消費者。
七日無理由退換貨問題。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了“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賦予消費者七日反悔權。但由於對上述規定的適用範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存在不同理解,電商經營者不斷擴大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和服務清單,不少電商經營者還設置了“非品質問題不能退貨”的規定。即使商品存在破損、明顯瑕疵等品質問題,部分經營者仍然要求消費者承擔退貨運費。
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一些經營者在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消費者明確拒絕的情況下,向其發送各種商業資訊,或將消費者的個人資訊轉售他人。在移動網際網路APP模式中,通過手機支付,銀行賬戶資訊、身份證資訊、位置資訊更容易被惡意應用軟體竊取。如何更好地保護個人資訊安全,是當前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內容。
快遞行業服務品質問題。一些快遞公司丟失或毀損未保價的快件,特別是涉及到價值較高的物品時,以各種理由不承擔相應責任,只同意按快遞費用3倍至5倍予以賠償。採取加盟經營模式的快遞終端網點存在的推諉扯皮現象更突出。
二、加強網路消費維權的對策建議
制定新《消法》配套實施細則。建議國家從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配套細則,明確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詳細商品種類,以及可以退貨的商品在哪些情況下不適用無條件退換。
加強網路市場源頭管理。結合屬地監管原則,摸清轄區網路經濟基本情況,建立備案制度,建立準確完備、動態更新的網路經濟戶口數據庫,掌握網路市場主體日常經營情況,實現落地監管。
加大網路商品抽檢力度。新《消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抽查檢驗,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抽查檢驗結果。有關行政部門發現並認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産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責令經營者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産或者服務等措施。在實踐中,監管部門以及平臺商有必要根據網路交易量、消費投訴量和消費評價情況,建立嚴格的品質監督體系,把好網路商品準入關。
提升綜合監管效能。應用網路監管軟體,對網路經營者實施精準監管,加強對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的管理,嚴厲查辦網路經營違法案件,增強經營者的誠信意識。
提高信用公示震懾力。隨著網路經濟的日漸成熟,監管部門要更加注重信用監管手段,發揮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作用,在購物網頁中增添“公示資訊查詢”連結,為消費者提供包括經營者主體資質、信用記錄、年報資訊等方面的信用查詢服務,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
加強對快遞行業的指導。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快遞行業的行政指導力度,應用企業資訊公示系統推進快遞行業誠信建設,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設立小額消費投訴法庭。可借鑒國外設立小額投訴法庭的制度,以更簡捷的訴訟程式快速解決涉及金額不大的消費糾紛。□吉林大學法學院 鄔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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